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一個受害者的故事
2011/01/02 14:36:29瀏覽781|回應0|推薦0

RE:

 感謝來信

 

我也是十幾二十年的司法受害者 雖尚未細看妳所有的案件但也能體會醜陋司法加諸於妳身上的那股冤

怨 恨 抱歉這電腦是別人的在這裡無法打出符號

 

我認為把希望放在國際法庭對妳的案子來說 是於事無補的就算我們提供再多的台灣醜陋司法個案給他們

其實 哪個國家的司法有問題 甚至說他們早已累積無數台灣黑暗司法個案包括國民黨刺殺美國記者陳文成命案 桃園劉邦友縣長命案 以及幾年前的西濱工業區洪桐潭一家五口自備焚化爐焚屍案   除非妳是境外強勢國家人民 妳的國家願意為妳出面 如美國記者陳文成案 才能促使國際法庭關注 但也僅只於關注 並無實權干涉 因為再黑暗的司法還是他們國家的內政問題任何他國都干涉不了 除非案涉國際刑事案件

 

其實妳的文筆很好 打幾年官司下來也已有不錯的法律素養為自己伸張正義理當不成問題 唯一遺憾即在於我們今天面對的是百年來早已盤根錯節的醜陋司法巨塔 在整個司法系統裡 他她們早已是挾權圖謀私利的罪惡共同體 就像監獄裡頭那些點獄官法警 每個人都各具本事抽盡數十年來進出獄所裡的每一位受刑人及其家屬的好處 所以所裡哪怕僅只於小小法警或辦事員 對所裡的種種黑暗 哪個人哪些手法做多少虧心事ㄝ多少黑錢彼此都心知肚明 即如同法院裡哪一位書記官不知道他跟的法官在ㄝ錢 何況書記官本身就是法官ㄝ錢求刑的劊子手 當然他也是共享不法果實的加害人 有一天如報紙報導之金門法警長淫人妻女奪人家產時案子到檢查官法官手裡 妳認為法官敢不包庇嗎

 

所以其實台灣司法之所以醜陋 完全是體制問題 而法務部監察院司法院總統府甚至於立法院這些餻官利委們哪個不清哪個不楚 只是台下反對 上台附議 因為上了台他們發現原來反對的地方竟然能給予莫大好處

這個例子血淋淋的凸顯在陳貪扁律師身上 甚至於發生在每一位律師甚至於每一位法律從業人員身上 即使她只是位律師助手 或法服會辦事員 說穿了就是狗改不了吃屎 人類進化400多萬年依然改不了貪婪的劣根性本質如同每一位在學時期的法律系學生 多少都還有或多或少的社會正義感 只是當他她門拿到律師執照或考上檢察官法官以後 發現我們的法條竟然是讓他們得以為所欲為的金錢勾 而國家法令憲法 更是他們得以肆無忌憚ㄝ錢的護身符金鍾罩 而且發現前輩同儕無不卯足勁大ㄝ特ㄝ 不ㄝ還被笑儍瓜還得受排擠 法院早已成為不肖司法貪官ㄝ錢的大本營 所以高等法院狗官羨慕一審地方法院一級ㄝ錢戰場所以到二審法院能遇到不ㄝ的法官 那就是奇蹟啦 因為二審案子已少三分之一也就是說已少了三分一的ㄝ錢機會 所以二審怎能讓妳輕易讓過 而最高法院糕官則羨慕一二審法官因為到此已變成初一十五 平時僅能流口水乾瞪眼 天天看著別人呈上來各種ㄝ錢手法的案子 妳說 這種司法環境法院哪天沒有在製造受害者

 

刑警不法取供、檢察官湮滅事證、法官利誘認罪、製作假筆錄奈何從第一個法官到最後一個法官全在說謊,說以上這些人全無違法! 有這麼多事證而依然無法勝訴將他們繩之以法除了法官官官相護之外 主要可能錯在妳舉證攻擊的點失力道,且顯然妳起訴方法對象在程序上不正確 比如刑警不法取供、檢察官湮滅事證。 妳應該先分別檢據證據分別向警政署監察院舉發這些警察違法失職,等他們受到處分後再提告, 檢察官無法不起訴,法官也無法睜眼說瞎話予無罪判決,陳水扁總統時期他的司機叫警察開車撞骷髏婆婆吳葉案,(只因她常到總統府抗爭,擋總統座車)可想而知檢察官怎可能對該警員起訴?該警撞人後馬上調升國安局特勤組,害我們兩個要開車上陽明山國安局去抗爭,檢察官不起訴、自訴請律師也沒用,後來就是檢舉檢察官警察知法犯法,警員被記過處分,律師也知道有人暗中相助,不敢再睜眼說瞎話官司當然就勝了,最後賠百多萬,她抗爭了近20年終於首開勝仗也得到賠償,因而買個小房子安居,現在專心賣雨傘已幾年不見出來抗爭了。

 

法條千萬條,得以條條令人致命,相對的也就有千萬條機會足以讓我們拿來當繩索綁貪官,作為防衛與攻擊的武器,只要妳細心,所有有利證據都早已在妳抽屜,貪官們由於輕鬆吃慣人,習慣上並不用心辦案,所以往往漏洞百出,多看幾次檢察官的起、不起訴書,或法官的判決書,妳將發現,每次的看法都不一樣。

 

最後告訴妳,先別想管好台灣司法 讓它爛到底我們才能輕鬆抓先救救自己 別讓自己受害才是當務之急 共勉之。

 

 謝謝你,redsun,跟司法抗爭了這麼久,就屬今天獲益最多!
 
的確,用法條綁那些貪官污吏是最有用的辦法,我也是後來才發現的,原先我只是不斷的陳情、投訴,當然是一點作用也沒有,甚至投訴到最後,各單位直接回覆我:反覆的陳訴概不回答,直接把我拒之門外!後來我改變方式,遍查法條,以他們違反之法條下去告發到監察院,奈何司法主管單位還是有辦法迴避,說這些司法官沒有違法,如果有機會,讓你看看他們這些高官是如何的睜眼說瞎話,看到真的會吐血!
 
文筆再好也沒辦法幫我自己伸張正義,因為我所有的管道都已經用盡了,我沒勢力、沒背景,根本沒有人把我放在眼裡!而且他們真的很有一套,任你用盡各種方法,他們都有辦法掩飾罪行。就因為這樣,我屢戰屢敗,這樣才讓我親身體會到受司法迫害的那種冤、那種悲憤!我現在就是不斷的運用網路媒體,把他們的的豐功偉業公佈在網路媒體上,做到網網相連。爾後儘管我已入監執行,但是在網路媒體的報導,可以代替我持續的發聲,持續的控訴這些司法官加諸在我身上的迫害!
 
我這個月中旬即將入監執行,我入監執行是為了把背上這根刺拔掉,當我執行完畢後,我還是會回來找他們討這筆帳,屆時他們再也無法回覆我:「本案業經判刑確定,請尋司法途徑救濟。」
 
跟你比起來,我還差你一大截(從你回覆的內容就能看出來),只是我僅剩半個月的時間,想跟你多多請益都嫌太過匆促,不過我真的對你很好奇,到底是什麼事情,能讓你抱定決心與司法抗爭到底?我是因為偽造文書,但是我的案子全是司法官在偽造文書,那你呢?

 

 

 

 

 

 

 

( 創作另類創作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edsunwu&aid=4756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