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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30 11:04:54瀏覽591|回應1|推薦2 | |
最近,鬧的沸沸洋洋的除了陳水扁案之外,就是李慶安的美國籍案了。 依我國法律規定,雙重國籍者不得擔任立法委員,這是很明確的,沒有灰色地帶的『明文規定』,只要違犯,就應該被取消立委資格。 毋庸置疑的,依據這樣的規定,李慶安,如果擁有美國籍,當然就會喪失立委資格,但如果沒有,只要提出證明,立委資格當然沒有問題。 但是現在的狀況卻是,李慶安提不出證明說已經放棄美國籍,卻仍在以各種方式來拖延證明。好笑的是,開記者會說自己暫時停止行使『立委權限』,對選民來說,這是十分可笑且不負責任的。如果沒有問題,依具選民選出來的立委怎可自己『停止行使職權』,如果有問題,當然要立客辭職,讓選民重心選出一個可以『行使職權』的立委。 但,現在是怎樣,不辭職,卻自己宣佈『停止行使職權』,置選民權益於何處?整個腦子裡充斥的都是自己的利益,不管有沒有,就是說不清楚,不說清楚,這算什麼?為國?為民?還是為自己? 對,就理直氣平的解釋清楚;錯,就誠誠實實的說對不起,負起應付的責任,辭職、退錢。 就這麼簡單,有何難的?又有什麼好要拖的?真想當立委,解決之後再說,何必拿自己的人格在地上踐踏,只為利益薰心? 認錯,不難,只要一顆誠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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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