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諄詁纂述(六十七之十三)
2025/09/07 18:56:58瀏覽13|回應0|推薦0
本堂第八科鸞書,降於民國85年,丙子年。

金闕内相孚佑帝君  呂  降

闡  朋友之道  君子小人篇

(續前篇)

君子如淡水,歲久情愈真。小人口如蜜,轉眼若仇人。君子握道而治,據德而行。君子之道,莫大乎以忠誠為天下倡,君子之學,莫若擴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君子惟恐有過,密訪人之有言,求謝而思過。小人間人之有言,則好為強辯,拒絕往來。君子接人以禮讓,無所爭。夫争才能,争功業,争意氣者,皆小人之所為,而非禮讓之道,且取禍之道也。禮記云:「君子貴人而賤己,先人而後已。」荀子曰:「君子行不貴苟難,說不貴苟察,名不貴苟傳,唯其當之為貴。」貧賤有命,富貴在天,君子樂得為君子,小人枉自為小人也。

曾子曰:「與小人遊,如履薄冰,每履而下,幾何而不陷乎哉。」惟交君子易,交小人難,交貧賤中之小人易,交富貴中之小人難,待有財之小人尤難,待有名之小人則益難。君子之為人,始終一貫,君子對青天而懼,聞雷霆而不驚,履平地而不恐,涉風波而不懼。就如孟夫子所謂:「君子所性,雖大行不加焉,雖窮居不捐焉,分定故也。」故無在而不易交也。傳家寶中謂:「我以厚待人,人以簿待我,非簿也,是我厚之未至也。我以禮待人,人以虐待我,非虐也,是我禮之未至也。彼何罪耶,然則厚矣。禮矣,彼復簿虐者,是我命也,彼何罪耶。是以君子不怨天,不尤人。」王耐軒云:「小人之量如鍼眼,不能容物,心加棘刺,常思害人,身加屋茅,見事生風,君子遇之一以禮,待之一以默,包之可也,遠之可也,避之可也。」故史搢臣曰:「待小人宜寬,防小人宜嚴。」

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除卻良心則與禽獸無異,所謂「哀莫大於心死」,孟子稱此人為「飲食之人」,又稱之為「小人」。人之價值全在良心,故孟子稱良心為大體,亦即大我。稱耳目之官為小體,亦即小我。故曰:「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有良心以作主,則可以修己,可以安人,亦可以無入而不自得,絕不受外物之侵優擾,絕不為環境所陷溺。故孟子曰:「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

天賦人性,本具善端,不分聖凡,莫不皆然。小人作惡為非,君子不苟同,故君子與小人萬難並存也。朋友之道,擇交宜慎,用情宜淡,慎則寡失,淡則長情。如見君子一日,勝讀十年書,雖與小人十年交,一日毀有餘,故善者為君子也,惡者為小人也。欲為君子乎?欲為小人耶?諸子自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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