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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8 03:40:57瀏覽1788|回應6|推薦17 | |
昨天有個很有趣的新聞,雖然大概沒什麼人注意到。立法委員王幸男在飛機上遇到一名醉漢挑釁,醉漢還朝他胸口打了一拳。事後王大委員做了一個睿智的建議,「乘客上飛機前要作酒測,酒測值超過0.5的就應該禁止搭飛機」。 我相信為國為民的王大委員,絕對不是因為自己被搥了一拳,所以才把怒氣全部發到醉漢身上,而是真心誠意為了維護飛航安全,殫精竭慮後才想到這個方法。光這一點,我們就不應該反對這個建議:上飛機前應該作酒測。 不過,假如為了飛航安全,必須做出這麼嚴格的規定,那麼基於法律的「比例原則」,其他更有可能造成飛航安全的人,是不是更應該被禁止搭飛機? 回到問題的本質:什麼東西對飛航安全影響最大?這個問題的答案絕對不是醉漢,十之八九的飛航安全專家應該都會說「爆裂物」。 所以乘客搭飛機前,不但要作酒測,還要作身家調查:凡是會做炸彈的,都不准上飛機;有過以炸彈作為犯罪手段的,當然也不准上飛機,否則他要是夾帶個炸彈上去,甚至拿飛機上的肥皂自製一個炸彈,那會是多危險的事啊。 如此一來,會發酒瘋的醉漢沒了,會帶爆裂物的炸彈客也沒了,飛機當然就可以快快樂樂起飛,平平安安降落了。 糟糕,我忘了一件事,王大委員當年可是用土製炸彈,炸斷謝東閔右手的革命志士,這下子王大委員豈不是也不准再搭飛機了? 不過,我想偉大如王大委員,一定很願意犧牲自己小小的搭飛機權利,來捍衛飛航安全。而且至少這樣一來,他就再也不會在飛機上遇到挑釁的醉漢了,真是一舉兩得啊。 唉,立法委員啊立法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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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