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給華碩市長的公開信
2010/10/15 15:32:01瀏覽1217|回應5|推薦15

市長是<針對>(本人特定的單行法 而非通案) 那就是《歧視》 

恕我不接受歧視性的待遇!




一個市長
 僅憑幾個<技術性>問題作出的決定 呈現的是任性傲慢心虛與無能


這種情緒性十足的決定 不僅沒有品質和品味 而且通常都是錯誤的

自己的城市 自己不知道有沒有變質 還要開欄故作徵詢狀 少來裝傻假惺惺這一套

真相是: 假藉<公告>之名 行整肅鬥爭市民之實!

末了還把整個公告(鬥爭事實)來個<毀屍滅跡>! 光天化日之下 把一樁赤裸裸的<迫害言論自由>事件  當作船過水無痕 以為神不知鬼不覺? 





身為市長 是君子 討厭 受不了大陸的資訊 就直說  大可不必拐彎抹角指桑罵槐!

大陸資訊《太多》的標準是什麼? 是本人一人所為? 你自己貼的算什麼?! ----別學馬英九 故作<本土狀
>!




身為市長 理應鼓勵市民踴躍發言 為城市增添人氣   豈有規定特定市民: <每日只能一帖>之理
?

------
這正是共產主義計畫經濟中的<配給制> 既不合潮流又落伍! ------ UDN哪個城市/市長敢如此囂張 顢頇 專斷的
?

我的帖子稱不上佳作  哪篇是無病呻吟? 哪篇是蝴蝶鴛鴦? 哪篇言不及義?!你有什麼裡由歧視並迫害一個正直的市民? 公然玩起迫害<言論自由>的兒戲?





一個不識《公平》 並奮力堅持《公平》價值的市長
一個敢公開《歧視》市民的市長


怎稱得上是個令人心服口服的好市長?!


這個城市沒有監督你的<議會> 你是百人之上 你最大! (可惜不知謙虛為何物)

不久前《權力》曾經讓你在此受到重挫 
可惜傷口好了妳卻忘了教訓

言盡於此 請繼續過你蠻橫自戀的《市長》癮吧!






後記:

1. 當劉曉波<因言獲罪> <因言而獲諾貝爾和平獎>時 台灣竟然發生這種公然迫害言論自由的憾事  迫害我的不是來自國家機器 竟然來自一個網路城市的小小市長 深感既諷刺又遺憾!!

2.<權力如春藥> 實在誘人! 權力令人腐化 實屬不虛!  

3.各位網友 希望你們在這裡的<言論自由>權 永遠不被莫名的歧視和迫害

4 請大家來測試: 這封公開信在網上能待多久 華大市長的心胸就有多大

 

 

 

 

 

 

 

( 心情隨筆雜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ay35&aid=4502219
 引用者清單(1)  
2010/10/24 10:43 【氣象紀錄臺】 麥芽糖正式回答華碩; 請為您的塞話栽贓舉證, 否則請公開道歉!

 回應文章

麥芽糖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屢見不鮮
2010/10/24 10:53
他那德行, 一向如此! 沒啥好抱怨的!

看了這麼多年, 你應該不覺得陌生. 只是這次輪到你自己, 被他那狹窄的胸襟, 以相同手段消音!

也是聯網奇景!

問題在他, 與任何其他方式, 理想, 毫無關係!

唉! 枉廢你那麼多年!


ray35(ray35) 於 2010-10-26 11:55 回覆:

"日久見人心" 人焉瘦哉!  人焉瘦哉!
ray35(ray35) 於 2012-07-23 11:50 回覆:


民間有句老話:《知人 知面 不知心》

哪曉得 某些人外表貌似忠厚 內心陰暗得厲害   

所幸 還有一句話: 《日久見人心》!

 


胡卜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嚴格的說
2010/10/23 22:25

嚴格的說

此處的市長有UDN城邦主編或總管電小二先生/女士所賦予她/他的權力

說她/他格局不夠 見識短淺 乃至於 意識型態中毒都可以

壓迫言論自由則過當

因為老兄仍可在其他城市或自己的部落格暢所欲言

或許聽眾沒有在該城市多

但這不是妨害或壓迫言論自由的要件

歡迎到小弟的城市發表大作(只是這裏門可羅雀)

ray35(ray35) 於 2010-10-23 23:11 回覆:

謝謝卜老的關心!

時序進入21世紀了 其實真正讓人佩服的 是【有權力而不濫用】的人!

哪裡有迫害(言論自由) 那裡就有不平 那裡就有反抗!  就應受到適當的譴責!

我認為這與<另個地方沒有壓迫>不相干!

如果不及時抗議/糾正  任其僥倖得逞 《迫害》是會傳染的!

我記得一句話: "壞人之所以囂張 因為好人袖手旁觀"    我選擇不當旁觀者!


謝謝你的邀請  事實上我常去貴市潛水 只是少發言而已! 


歡迎你常來指教!






ray35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華大市長迫害言論自由事件 補充說明 2
2010/10/17 22:43

首先要告訴各位: <華大市長心胸有多寬?>的答案揭曉了:《10/15 15:25 ~10/16 00:16》頭尾不足600分鐘!  <心胸>者 相當於 一個人的<格> 網友自行衡量吧! 

 

10/16 00:16她不僅刪掉本人給她的公開信(好在本人事先有存檔—見部落格) 而且同時間也把該欄之下所有的跟文(共7人10篇)一起刪掉了---- 可憐那些跟文網友 沒能在第一時間  洞悉她的陰謀詭計(不怪他們) 誤以為是就事論事 興致勃勃地暢言高論回應她  結果證明自己只不過是她<力>慾薰心有計畫利用的一顆<棋子>而已  她見陰謀既已達成 心喜之餘 立即將這群無辜的網友也一次<消滅殆盡> 此種陰險狡詐心狠手辣 斬草除根毀屍滅跡的作法 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 歷史上僅有毛XX可堪與之比擬!

 

附帶一提的: 各位可能都不知道 在這次整肅鬥爭事件中 竟然還有一位<共犯>副市長   此君不但了解市長陰謀於事先 竟然還跟進貼文<敲邊鼓>於事後 此種狼狽為奸為虎作倀 共同聯合欺壓市民的卑劣行為 令人不寒而慄 當然更是可恥!  本人不得不在此嚴厲譴責這位半夢半醒之間的糊塗蛋! ----被出賣了還在幫主子算鈔票!

 

如今整件事態已經非常明朗 就是: 華大市長認為【談本土事件 比談大陸事件政治正確】又礙於不便直說 於是就策劃發動了這場極盡卑鄙下流無恥的整肅鬥爭運動 如此而已!-----其他枝枝節節(技術問題)全是藉口!

 

最遺憾的是 此事發生同時 正是大陸異議份子劉曉波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之時 (不要誤會 本人絕無意與劉排比)  大陸是國家機器剝奪人民言論自由 台灣卻有意識混亂偏差的<個人> 藉由網路意見表達 剝奪他人言論自由 兩者雖有些許差異 但對言論自由之傷害則無分軒輊 都是開放社會民主之敵!  

 

個人非常感慨: 民主水平遠甚於大陸的台灣 一個芝麻綠豆大的網路城邦市長  竟然也能僅僅基於自己幼稚不成熟的<政治判斷> 自以為是地利用網路及網友 掀起一場迫害言論自由的整肅運動  就以此例而言: 華某人敢於毫無顧忌 活靈活現地耍弄她的鬥爭伎倆 讓崇高神聖的言論自由 橫死於該城 事後還恬不知恥地拒絕認錯  在言論自由行之有年的台灣社會 赤裸裸地發生這種事 還不夠諷刺嗎?

 

一個小市長(據說還為人師表) 只不過為了證明自己具有<神聖不可侵犯的威權> 意氣用事之餘 甘冒社會之大不諱 幹出令人不齒的迫害(言論自由)事件 可見<權力>確如春藥 令人瘋狂! 令人無恥! 令人忘了自己是誰?  忘了師道為何? 可悲复可嘆!!

 

古云:【無恥之恥無恥矣!】 果然正確!

 

 

備註: 10/16  00:16 只是<刪文> 可是如今她連整個<欄>都刪掉了 以<船過水無痕>的方式自欺也欺人  可見其人之心虛與無恥 確實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了!


肥皂箱上竟無《言論自由》寧非21世紀台灣怪談?
掛羊頭賣狗肉的XX勾當 可以休矣!

企圖藉勢藉端壓迫別人妥協或低頭的人 令人心寒與不齒!
(詳見http://blog.udn.com/ray35/4502219)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有空還是過來聊聊吧
2010/10/17 18:31
 
就好奇怎麼最近沒看到你, 不要在這邊生悶氣, 把這篇貼過去,應該也是可以的

我認為中國相關文章佔了太多版面這件事,跟你貼太多文這件事, 這是兩件事, 
前者與你無關, 後者你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就好.

生氣無妨, 生完氣就回來聊聊, 我還蠻喜歡看你的貼文哩. 

ray35(ray35) 於 2010-10-17 23:03 回覆:

請看 <補充說明 2>   你會真相大白!

UDN 城市一大堆 <此處不留爺  自有留爺處> 我認為不必勉強自己待在一個沒有言論自由的城市 看市長的臉色 受市長的鳥氣! 

你在事件中 好像也是被她<利用>者之一?  你不生氣 是你修養比我好! 其實 我清楚你也曾委屈被迫刪文過

歡迎你到 和平與盛事 !!



ray35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補充說明
2010/10/15 18:55

事情發生在聯網<政治肥皂箱>城市 恕我補充<前因>如下  俾便網友一目了然........

話說該城市長(華碩)有鑒於該城近來討論大陸事務的文章<太多>(標準她定的) 某日竟以自問自答的方式開了個欄說:《這個城市變質了嗎?》

----- 身為一市之長 焉有自己不知道自己城市是否變質的道理? <魔鬼總是藏在細節中> 果不其然 她是藉發帖徵詢討論之名 行鬥爭整肅(她設定的假想敵)之實 

結果本人被她規定《每日僅限一篇貼文》我問她:是<通案>?還是特別針對我的<個案>?

想不到答案竟然是後者 孰可忍? 孰不可忍? 我當然不能接受此種<針對性>極強的<歧視性>待遇

統而言之 她就是<不讓大家討論大陸的事>  <要討論大陸的事 隨時請你離開> 換句話說: <談大陸事 就是有罪>!-----她自己可以談!

公開信由此而來

2010年 台灣還有一位網路小市長因迷戀權力 而發生迫害<言論自由>的事 誠屬遺憾!



肥皂箱上竟無《言論自由》寧非21世紀台灣怪談?
掛羊頭賣狗肉的XX勾當 可以休矣!

企圖藉勢藉端壓迫別人妥協或低頭的人 令人心寒與不齒!
(詳見http://blog.udn.com/ray35/450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