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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9 00:00:21瀏覽230|回應0|推薦0 | |
今天晚上的西門町相當熱鬧,除了因為是假日外,也和在附近辦類似晚會的A政黨,有某種關係。我和B原本還在閒逛,之後被晚會方向所釋放的煙火秀吸引,因而想去湊熱鬧。沿路有不少攤販在賣與A政黨,相關的紀念品。而B看了相當喜歡,覺得它做的很漂亮,於是就買了一個。湊完熱鬧後我們回到捷運站,準備上完洗手間後就搭捷運回家,在排隊等廁所時,B由於在找東西而不小心把紀念品掉了出來,而排在B後面的阿姨就說:「妹妹,妳也是替地來參加晚會的啊!還知道要買紀念品,真是聰明!聰明啊!」 由以上的敘述可知,那位阿姨犯了2個謬誤: 1.以偏概全:就以我和B為例我們只是被煙火吸引而去湊熱鬧,並不是一開始就打定主意要參加晚會,也許那位阿姨和她的親朋好友都是「特地」來參加,但也不能因而推測所有人都跟她們一樣,故為謬誤。 2.不相干的謬誤:從那位阿姨的觀點來看,她認為會買紀念品的都是聰明之人,而我認為這是彼此不相干的。也許因為這個紀念品做的相當精緻,有買它的「價值」,而懂這個價值的人就是聰明的人。但以B來說,她只是出自於喜歡而買它,並不懂紀念品是否另有涵義,因此那位阿姨說買紀念品就是聰明的人,我認為兩者之間並無關聯,故為謬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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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