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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2 01:15:58瀏覽1757|回應0|推薦4 | |
我寧願喜歡一個愛我的人,也不要愛一個喜歡我的人。 在經歷上一段感情嚴重的創傷後,我在心裡頭暗暗發誓,我以後絕不主動告白,也不再傻傻地無怨無悔付出對一個人的愛。 愛與喜歡,到底有什麼差別。為什麼你可以同時喜歡很多個人,卻只能愛一個人?為什麼寧可被愛,也不願愛人?為什麼愛一個人,好難? 答案其實很簡單,程度上的差別。科學一點來說吧,愛與喜歡是兩個大小不同的圓,這兩個圓不但互有交集,還是「同心圓」。大的那個叫做「愛」,小一點的稱作「喜歡」。喜歡包含在「愛」裡,讓「愛」孕育、滋養、成長。 但「喜歡」終究只是「愛」的一小部份。無論再怎麼擴大、擴張,喜歡永遠到達不了「愛」的境界,它必須永遠依附在「愛」底下才得以生存,需要「愛」供給它養分,需要「愛」輸給它溫暖。 就像枝葉繁茂的大樹,樹根是「愛」,讓「喜歡」的蒼綠得以茂盛。一旦「愛」失了根,「喜歡」也只能落得搖落飄零,隨著蕭蕭西風,遠去,再遠去‧‧‧ 「愛」就如同母親般幻化了這一切。愛可以包容、可以接納、可以改變,無論「喜歡」的枝葉長得如何奇形怪狀,它仍能無怨無悔的付出成長所需的元素,盡力的在漆黑的土壤中,攫取一絲一毫的養分,哪怕小如毫毛麟角,也無怨無悔。 「喜歡」則是有選擇性的。它相對於「愛」來說,是被動的、是默接受的那一方。它靠著「愛」、仰賴著「愛」,它鮮少為他人改變,只在茫茫的樹海中,尋找與自己情意相投、心有靈犀的伴侶,短暫,或一時的。 聽起來「愛」像是一門賠本生意,怎麼算都划不來。也對,就像是賣湯圓的老先生的故事一般,如果三個湯圓不用錢,又哪會有傻子去買一塊或兩塊的湯圓呢? 但這個世界,傻人還真不少。 也許這麼說對他們並不公平。凡是無法盡以功利來論成敗。父母養育子女,也從不求取回報,愛一個人,也是如此,只要看著對方能開心、快樂,自己的一點犧牲奉獻,又算得了什麼呢? 問題就在於,如果換做是你,你會選擇「喜歡」還是「愛」一個人呢?你有這樣的勇氣去承受「愛」一個人的傷痛與冷漠嗎?即使明知結果是否,你還願意捲入這淌渾水之中嗎?你受得了打擊嗎? 諷刺的是,通常在愛情裡受過傷的殘兵敗降,會在猶豫過後,選擇「喜歡」的路。只有那些初生之犢,才會奮不顧身,投入「愛情」敢死隊的行列當中,繼續衝鋒陷陣,為心中唯美的愛情寶藏,找尋一把金鑰匙。直到遍體鱗傷,才留著淚,替自己築起一道高牆,不容他人擅自闖入。 無怪乎人人都在高唱:「愛一個人,好難。」換做是你,你選那一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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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