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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立遺屬之要
2017/11/11 10:08:51瀏覽270|回應0|推薦1

把每一天當最後一天活

敬愛的孫越叔叔說:「我要把禁忌打破,也是一種呼籲,活的時候把每天當最後一天活,享受愛人與被愛,不要等到不行時,才做人生最後的交待。」也覺得這些文件只是遺囑的一部份,更重要的是預立遺囑的過程與結論:

1. 沒有一定的格式可尋,你自己決定。

2. 要在平靜的心情下,寫你真心想講的話,以免激動之下反將主旨給遺忘了。

3. 最後的話最誠摯,所以不寫氣話或狠話。

4. 下筆前,要用心回顧自己這一生的人際關係,與家人、朋友、同事、事業夥伴、同學、鄰居,還有敵人的互動,有沒有遺憾?(而誰沒有敵人,如何在活著的時候把仇恨消化掉?)

 

分享老鷹叔叔預立的遺囑──摘自:老鷹的故事P246-P247

我是XXX與XXX的第五個兒子。

雖然決定要活到八十歲,然「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為讓親友了解如何處理我的身體與遺物,也為了對自己的生命有個明確的最後交代,故預立遺屬如下:

如果我將長期處於無意識、無行為能力狀態,或有明顯證據顯示即使花費多少人力、金錢,仍無法救我一命時,請讓我安樂死。

請將我的器官依器官捐贈同意卡(NO.XXXXX)所載,無條件捐贈給需要的人,不能捐贈之器官連同身體則請轉贈需要「人體解剖」的學術單位;若無人需要我的身體,請將我的身體至裸裸回歸生命的搖籃──海洋。

我的遺物處理原則是:想留存者,請自行選取;能回收再用者請以「資源回收」方式處理;屬於自然的物品,請幫我回歸大地。

我的存款及其他因我而獲得之金錢,百分之五十捐給全球性環保團體,百分之五十捐給XX功德會;各項保險金則依契約所載之受益人處理。

對這個世界,我仍希望:世界無國界,所有生命皆尊貴而平等,宇宙各文明間和諧往來。

最後,請不要為我哭泣和傷悲,請不要為我舉行任何儀式,請讓我安靜、乾淨地離開,我已很肯定、努力無悔地完成這一生的責任與價值。

死亡,是進入另一個「國度」,我將在那裏繼續完成我的責任,請祝福我。


立囑人 XXX 七十九年十一月一日 預立
  / 八十年十一月一日 修訂完成

 

預立遺囑前該知道的常識: 

1. 遺囑該怎麼立?台灣承認的立遺囑方式http://guoattorney.blogspot.tw/2016/07/blog-post_85.html

2. 何謂特留分?法律上如何規定其數額,舉例說明之?http://www.justlaw.com.tw/ViewLawTxt.php?id=1467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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