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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跟吳淑珍一樣!犯罪後拒不出庭無視法律,承審法官曾正龍說要陳水扁無故不出庭下回要拘提陳水扁到案!
2008/06/16 12:47:01瀏覽1031|回應0|推薦4

前總統陳水扁等人為選舉勝選不擇手段竟胡亂編造謊言公開指前海軍軍官雷學明等人,涉嫌於拉法葉艦軍購案中收受佣金,被正義之士中國人中國國民黨黨員控告誹謗。台北地方法院2008年六月十六日審理本案,並依被告身分傳喚陳水扁,但他理都沒理根本未出庭,莊孝維!法官認為,陳水扁這次請假沒有正當理由,若下次法院再傳喚再不出庭則將依法拘提。

 

本案緣起於2005年底三合一選舉前,陳水扁及立委賴清德、前立委徐國勇胡亂編造謊言分別在電視節目及記者會上抨擊拉法葉艦軍購弊案,指雷學明等海總採購案決策小組成員收受美金兩千萬元佣金。雷學明、王琴生、張瑞帆、康世淳、程志波等五名前海軍軍官認為名譽受損,對陳水扁、賴清德、徐國勇提起刑事誹謗自訴,並提出附帶民事求償,共計新台幣二十億一千萬元。

 

庭訊中,三名被告僅徐國勇一人出庭,賴清德則以有立法院公務為由請假,陳水扁以另有行程為由請假。不過,承審法官曾正龍表示,雖依照陳水扁委任律師廖學興陳述,指陳水扁另有行程要進行,但律師和陳水扁雙方都沒有提出證據,足以證明確實另有行程,也沒有清楚說明行程內容。

 

曾正龍說,依法院紀錄,已在五月二十三日將傳喚通知由信義分局合法送達陳水扁位於寶徠花園廣場的住所,距離今天庭訊已經有二十多天,相當充裕,因此認為陳水扁今天沒有出庭,並無正當理由,要求律師通知陳水扁,下次庭期必須準時到庭,否則將依法拘提到案。

 

法官最後諭知庭期另定,將待立法院會期結束後,讓三名被告能夠同時到庭。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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