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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7 09:11:01瀏覽2966|回應0|推薦5 | |
這陣子美國有個很轟動的法院判例,讓多年前曾出現過的affluenza 又開始受到熱烈討論。先說這個由兩個字結合而來的字:influenza是「流行性感冒」,簡稱「流感」,affluence 則是「富裕」之意,affluenza想當然爾是「因財富過多而引起的精神病態」。 至於是什麼事件讓這個字再度活躍起來呢?原來日前美國德州一位16歲青少年Ethan Couch酒駕撞死四人,他體內的酒精濃度超高,雖是青少年,一般認為還是會下獄,沒想到他的辯護律師以他患有affluenza辯護,說他從小生長在富裕環境,父母的寵愛養成他驕縱的性格,導致他對旁人的痛苦無感,不知該對自身行為負責。這種辯護藉口聽起來很荒謬,是吧?不過更荒謬的是法官竟然也贊同這種論調,結果只輕判10年緩刑 (probation),連坐一天牢都不用! 以下的新聞標題來自TIME新聞網站: The Affluenza Defense: Judge Rules Rich Kid’s Rich Kid-ness Makes Him Not Liable for Deadly Drunk Driving Accident
台灣有「葉少爺酒駕」以及「恐龍法官」,看來美國也不遑多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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