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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3 04:12:02瀏覽250|回應0|推薦1 | |
資料來源:2013.01.13自由時報 1. 侵權銷毀: 彰化縣永靖、社頭、田尾地區農民在春節前準備推出應景的四季橘,卻因被控涉嫌侵犯「金剛四季橘」的植物品種權,不但須將產品焚毀,還面臨侵權索賠。 2. 告官索賠: 蕭姓農民指出,他的「金剛四季橘」早已研發栽種多時,試種成功後才向農委會申請植物品種權,這些農民是後來跟著栽種,他才會在去年九月底寄律師函給他們,讓他們知道已經侵權,孰料對方仍栽種、販賣,甚至還污衊他,他不得已才循司法途徑處理。 3. 確認有效: 農委會確認發出四季橘植物品種權證書給蕭姓農民,權利期間為101年9月14日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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