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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橘侵品種權 果農含淚銷毀
2013/01/13 04:12:02瀏覽250|回應0|推薦1

資料來源:2013.01.13自由時報

1.   侵權銷毀:

彰化縣永靖、社頭、田尾地區農民在春節前準備推出應景的四季橘,卻因被控涉嫌侵犯「金剛四季橘」的植物品種權,不但須將產品焚毀,還面臨侵權索賠。

2.   告官索賠:

蕭姓農民指出,他的「金剛四季橘」早已研發栽種多時,試種成功後才向農委會申請植物品種權,這些農民是後來跟著栽種,他才會在去年九月底寄律師函給他們,讓他們知道已經侵權,孰料對方仍栽種、販賣,甚至還污衊他,他不得已才循司法途徑處理。

3.   確認有效:

農委會確認發出四季橘植物品種權證書給蕭姓農民,權利期間為101914日至民國126915。農糧署副署長黃美華表示,去年有農民以五年前市面上就已販售該品種為由,向該署陳述指該品種的新穎性不夠,審議委員會討論後,認為農民提出的證據不足以斷定,因此蕭姓農民的品種權仍有效。黃美華強調,育種需要好幾年時間,必須尊重其智慧財產權,因此新品種申請登記後就應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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