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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9 07:13:20瀏覽1508|回應0|推薦45 | |
精心算計鋪陳布局 步步踏上陷阱胡同 強制套上法規鏈鎖 擾民侵權剝奪權益 快速收穫內政部地政司地答覆: 查「司法機關屬託之複丈案件, 應依司法機關屬託事項辦理 對土地所有權人不得發給土地複丈成果圖。」 「地政機關辦理法院屬託土地界址鑑定作業 應依法屬託事項、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辦理圖解法土地界址鑑定作業事項 及本作業程序相關規定辦理。」 為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22條及辦理 法院屬託土地界址鑑定作業程序 及鑑定書圖格式壹、 訂定原則第2點所明定。 有關民事訴訟法中所稱之鑑定費用 與一般民眾向登記機關申請複丈案件 繳納規費不同 查登記機關受法院屬託辦理鑑測作業 系向屬託法院負責並提供鑑定成果 登記機關鑑定作業之收費 非民眾申請複丈案件而徵收複丈規費 故現場測量係由法院派指示範圍 複丈成果圖無須發給當事人 如您欲閱覽前開複丈成果圖 得依民事閱卷規則相關規定 向承辦審法法院洽詢並聲請閱卷。 「如您欲閱覽前開複丈成果圖得 依民事閱卷規則相關規定 向承辦審法法院洽詢並聲請閱卷」 這段解說讓人怒火再升… 認為爭議點在於: 芭樂市地政應該事前說明並告知申請人 與法院的作業程序和申請權利人歸屬地院 一般民眾怎會知道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22條? 申請人若知第222條權利人歸屬法院 自己向地政申請鑑定, 更何況都是申請人自費 何必由法院出面申請占用鑑定面積呢? 鑑定占用面積當日再請法官來勘測即可 更不會有拿不到正本面積鑑定成果圖問題 地籍測量法規 符合民眾需求嗎? 是便民亦是… 擾民?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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