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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5 00:58:45瀏覽153|回應0|推薦5 | |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隨心所欲的生活,也是一種很快意的享受,人還是要顧別人的眼光之類的,不能太自我,所以順應本性的自由是一種很寶貴的享受。 傻蛋從來就不是那種在乎別人眼光怎樣的人,大概是中學的時候讀論語,看到子路穿破衣服和穿華服的人站在一起也不覺得丟臉,不知不覺就把這種態度當成自己的人生觀了。只要不違背社會秩序,穿著啊,隨便一點,不管看起來怎樣,也不會覺得丟臉還是怎樣的。記得念大學的時候,傻蛋是拿媽媽以前買的沒穿的衣服來穿,也可以算是童裝吧,穿著在校園裡趴趴走的,體面算哪回事?反正就是一副不屑的無視就對了,念書就是念書,不是來社交的,即使打扮很突兀,態度一派無所謂,倒也不會人緣不好,真要說還能算系上焦點人物吧。坦白說,其實自己還蠻討厭西裝襯衫西褲那種標準裝扮的,也不喜歡牛仔褲或嬉皮風格的衣著,別人眼裡的奇怪,自己倒覺得剛剛好呢。 當兵的時候就不能那麼隨意了。必須收斂一點,沒辦法,這是社會現實。穿著土土的陸軍的衣服,真的是爆噁心的。反正是制服,就算了吧。其實人真正的裝飾不在衣服,而在態度。傻蛋依著本性的習慣就是做該做的事,不會去逢迎諂媚卑躬屈膝的,說好聽一點就是浩然正氣不怒自威,說難聽點就是一臉的不屑啦。記得新訓的時候,新兵和營長用餐,那是一個看起來像偽君子的那種標準軍人,傻蛋本能的直覺就是不喜歡這種人。結果排隊排到傻蛋得去坐他對面,吃著那個鐵餐盤上的菜,這個人雖是長官,但傻蛋吃傻蛋的飯,那飯還真的不怎麼樣,吃飯就吃飯啊,雖然收斂很多了,但一樣是有點不屑的那種臉啦。結果同梯的和我說,幫我看得捏一把冷汗,看那態勢不知道誰是營長誰是入伍兵哩!雖然這只是無所謂的小事,不過好像得更收斂一點喔?於是啊,傻蛋就把自己包裝成一個有點熱血的笨蛋吧,反正做事情就是努力做,傻傻的做,不違背良心,也不要出風頭就好,這或許是當兵的時候不得不養成的一個習慣吧。 這個習慣延續到了工作上。就算和一群笨蛋一起工作,也要設法不要表現太突出,態度上也要大幅收斂自己的本性,戴著面具工作呢,給予前輩與老闆遠超過他們應得的尊重吧。其實這樣是沒效率的,戴著這樣的面具也要順便封印大部分的能力,工作就是認真努力兢兢業業的那樣,其實,真的是很蠢。通常要到環境整個都熟到不能再熟了,甚至,是覺得已經沒有繼續做下去的價值的時候,才會卸下一點面具,用自己本來的習慣態度來做事情。所以換工作前的工作效率是最高的,效率可以差好幾倍,大暈。但這是工作嘛,沒辦法呀。 比起這個,平常偶爾自己出門買個東西,好比去台北買個書來看的,打扮還是可以隨便,自我一點吧?不過說真的,若是擺出一副不屑,有點無所謂又不要太兇的溫和表情在大街上走啊,不管穿得怎麼邋遢,都很容易被女生搭訕甚至吃豆腐。說真的,人的五官身材怎麼樣是一回事,桃花和這些關係還真的是不大呀。不想招惹自己絕不會有興趣的對象,所以出門時就得酷一點,兇一點,這又是另一張面具,還挺傷眼睛的。戴上墨鏡就好多了,至少眼睛可以比較輕鬆囉。不過說實在的,那樣的表情多少還是有點累的。不能笑笑的,像在欣賞風景般的好奇四處張望,不知怎的,這樣好像很容易引人注意,所以不能這樣。這也不行,那也不行,很傷腦筋呢,說起來傻蛋真是很羨慕小嬰兒呢,可以大方的裝可愛哩。 當自己不容易,常常是身不由己。想順從自己的本性,順從自己的欲望,卻又怕傷害到別人,就像喜歡一個人,就算大部分的人都看得出來傻蛋喜歡她,就算一年多來傻蛋對其他對象都毫無興趣,但是也不能公開說傻蛋就是喜歡她這樣。不小心謹慎是不行的唷,不能不拘束而自我限制,沒給別人帶來益處便罷了,至少不要造成傷害,這應該是做人最基本的素質吧?如果連這點都做不到,又要覺得自己的內在還是很可愛,那,好像就有點人格扭曲了的說。或許應該問,什麼時候才能做回本來的自己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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