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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3 01:06:41瀏覽352|回應0|推薦0 | |
自己的眼睛,只看得到自己感興趣的事物。一般人感興趣的事物,就是他們自己。不被自己認同的事物,視而不見,看不到自己小孩的缺點,看不到討厭的人的優點,這都是人的天性,因為,的確不容易去注意到。 所以一幅圖,不同人看,選擇的焦點可能很不相同,因為每個人都在找自我認同,自我認同不一樣,關注的點也就不一樣,視線的焦點落的地方也就不同了。 人的目光,通常都是集中在前方的。逛書店時,書架上和自己眼光高度相近的書,會優先吸引到注意力。但是,如果上排或下排,有某個熟悉不過的圖示,正是自己極感興趣的書,注意力有機會被帶過去,反而忽略了原本自然會注意的那個區塊。注意力被拉過去了。說到這裡,書架的書籍安排,也應該要加以設計,同一個書架最好放的是相關主題的書,然後把最容易吸引人注意的書放在最醒目之處,感興趣的人才容易被牽引著把整個書架上上下下都給看個夠。畢竟要有效利用空間時,不得不把一些書放在較高或較低的地方,如果沒有妥善設計,只怕有些書只有工作人員才會知道擺在那個角落吧! 目光之外,看待事物的角度,也是如此。度人以己,以自己在意的觀點當準繩來判斷他人,往往有很大的誤差,正是因為別人的眼光和自己不同,看到的重點不一樣,跟著產生的見解與後續行動,自然也就不會照著自己的想法走了。這也是不可抵擋的趨勢。 說到這裡,說的都是,人的眼睛,有注視自我方向的自然本能。人一生都是在爭取自我認同的,這是人的天性吧,一直在找尋自己,然後努力想更肯定自己的存在,傻蛋習慣把這個當成是一個基本假設來看待事物。每個人的自我因此都有局限性,知識常識本有一定範圍,價值觀自有特定的定向,無法理解和自己眼光差異較大的人,也就是必然的事了。 這是一項限制,理解能力的限制。其實人的眼界畢竟是有限的,不可能明白宇宙萬物的全部道理,為了想突破這眼界的限制,而讓自己的眼睛不聚焦在自己的存在上面,這反而是件危險的事。如果自己不重要,那什麼重要?不以自己認同的作為基準,那要用什麼當作基準?人的主觀保持,是必須的,否則就不成人了,而是瘋子。所以這項限制無解了嗎? 傻蛋不知道有沒有解。傻蛋自己是讓本身對更多事物保持好奇心,對自己不清楚的事都感到興趣,並且把這樣的態度當作一種自我認同,我就是一個好奇寶寶,這樣而已。因為好奇,所以會去揣度別人的想法,會去設想更多的可能性,視物猶己,所以比較不會受自己眼光所限制,也比較能產生奇怪的想法。副作用是,會因此明白更多拍馬屁的技巧,拍馬屁以利己會玷汙自己的靈魂,而放著能拍的馬屁不拍,能占的便宜不占,就會變成傻蛋啦!把求知當成興趣,而不把自我滿足感作為自己眼睛注視的焦點,這是傻蛋想到的可能的解吧,這是個態度,作用也是有限的,值不值得嘗試,就看各位自己的判斷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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