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家習慣女性管錢, 結婚後一樣, 全交給太太, 沒事.
賣了台北一間房子, 把老婆, 女兒, 兒子移民美國, 他
仍回亞洲工作, 點滴歸厙, 她一年來收兩次, 銀行帐戶
公開, 也沒事,
十几年下來, 小孩上大學了, 好大學, 他見人就扯, 一切
辛苦有代價了, 她英文也從YES ,NO 可会話了, 在連鎖餐
廳找到工作, 有台灣会計底, 几年內升主管, 有事發生了,
他上班工廠關門了, 回美團聚, 兩小孩已畢業上班, 收入不差,
早有人告訴他, 自己要留點錢, 才会有尊嚴, 不聽, 有罪惡感,
这下慘了,
三人有志一同的看不起他, 覺得他不應空手來, 台北另一房子
不賣掉帶錢來, 打亂她們生活, 常探問他何時回台北,
她不介紹她的朋友給他認識, 認為他会丟人, 小孩也一樣,
一年後簽字回台灣, 馬上把她為受益人的保險提前解約, 十几年
繳下來, 還是退了一些錢, 回頭就参加歐州團,
如果那時動了台北房子?,
版主, 我們是孝順父母的最後一代, 被兒女拋棄的第一代,
他更捯霉, 加上老婆,
男人能不留點錢嗎? 能不算清楚嗎? 年頭變了, 要追的上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