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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5 13:35:10瀏覽899|回應1|推薦48 | |
昨晚上,朋友告訴我,他的同事(十幾年前是採購公務員)打了十幾年的官司,被判貪污罪定讞,害他花了上百萬元的律師費,還要易科罰金才能免入獄服刑.... 朋友的同事,身心俱疲,十幾年官司的折磨,還要償還公司代墊的訴訟費用,還要去貸款借錢繳罰金,詳細數目我不清楚,可是也差不多毀了數十年的存款了.... 一審判無罪,二審大翻轉判有罪,而判刑的法官,就是以下被收押法官之一人。 在近二、三年裡,朋友陸續有跟我提到這同事的遭遇,他是相信同事是無罪的。因為同事只是個小採購員,也根本沒那個膽敢收賄,而且在判決之前,某法官透過律師轉告,「問他誠意,要拿多少錢出來擺平換無罪?」朋友同事只能回報,沒有錢了,也不知道他居然遇到一個「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法官..... 但好像是廠商沒標到案子就挾怨檢舉吧....聽朋友說,根本就沒實際證據(錢或錄音),可是法官就是可以單憑「某人在電話中跟廠商提到,這個案子可以去找 OOO人商量看看;還有這 OOO 人有跟廠商去吃飯」這樣子,就判有罪....... 很詳細的過程我不瞭解,也不必去瞭解,畢竟十幾年就這麼過去了,最後結果就是被判刑。還好可以易科罰金,不然連工作都得丟了去坐牢,欠一屁股債還得坐牢,又沒了退休金.... 我聽朋友這樣說,問那他同事是否可以去申請翻案再審什麼的?(正確上訴程序我不懂,不要糾正我....) 我的感覺是,若是我自己遇到,那種很深刻的怨懟,恐怕很難消除與釋懷吧?! 想想一個無罪的人,無辜背負這個多年的折磨與煎熬,到老還是背負冤屈無法被洗清的污名,這是多麼不公平!若非還有工作、家人或其他生活重心,很難不會得嚴重的心理病症。 順道一提,關於人權團體主張「廢除死刑」,在看見有這種貪贓枉法的法官被法辦之際,是否應該改變方向,去大力的提倡「司法大掃除」,要避免造成冤獄與枉死的誤判,那是否應該從最源頭開始? 免得「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情況一再發生。 有則冷笑話的問題:(1) 誰的性命最值錢? (2) 誰的孩子死不完? 答案都是「八郎」,因為~~~~ (1)八郎ㄟ性命是框金又包銀,阮ㄟ性命不值錢..... (2)八郎ㄟ囝仔死袂了~死的不是自家的小孩就沒關係.... 所以,那些貪官污吏....都是八郎嗎?嗯....(1)他們那麼有錢,那麼 (2) .... ********************************************* 收賄800萬 4司法貪官全收押 前立委何智輝行賄法官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開庭訊問後,合議庭認定高院法官蔡光治、陳榮和、李春地,與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等四人,及蔡光治密友黃賴瑞珍,共犯違背職務收賄罪;何智輝助理兼密友謝燕貞涉及行賄,裁准六人羈押禁見。本案創下歷來偵辦司法官風紀案一次羈押最多人數的紀錄。 檢調根據長期監控和監聽,初步查出何智輝前後共花了八百萬元行賄。其中,二百萬元交付竹科銅鑼徵收弊案更一審審判長陳榮和、三百五十萬元交付受命法官李春地,另二百五十萬元疑似在上訴審時交付。惟六人全部否認涉及行受賄等不法行為。 檢調偵辦何智輝行賄法官案,十三日晚間向北院聲請羈押蔡光治等六人,因居間連繫的「白手套」黃賴瑞珍、謝燕貞和李春地,拒絕接受夜間偵訊,北院昨日凌晨二時許開庭,先訊問蔡光治、陳榮和與邱茂榮三人。 據了解,檢調根據事證認定何智輝透過交情深厚的蔡光治、邱茂榮二人,以雙線進行方式,由蔡、邱二人各自交款陳榮和、李春地,但蔡光治、邱茂榮和陳榮和庭訊中,全部否認有行受賄情事。邱茂榮更辯稱兩次和李春地見面,以及交付李的黑色手提袋內,裝的是茶葉。 三人庭訊部分至昨日清晨六點多結束後,合議庭退庭短暫休息後,上午九時卅分二度開庭,訊問李春地、謝燕貞、黃賴瑞珍,三人同樣否認有行賄和受賄事實,李春地先供稱拿到的手提袋內,裝的是茶葉,後又說是水果,法官後來各自訊問李和邱茶葉的種類,二人說法並不一致。 昨日中午十二時卅分許,合議庭結束第二波庭訊後,認為六名涉案人對金錢往來的原因陳述不一且不合理,在何智輝司機謝騏杰等七名證人證詞,及調查人員拍攝到的會面監視錄影畫面、通聯譯文等證據佐證下,顯示六人犯罪情節重大。 合議庭認為,陳榮和、蔡光治、李春地、邱茂榮及黃賴瑞珍等五人,確已涉嫌共犯最輕判刑十年以上的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且和謝燕貞就行賄經過說法不一,顯有串證之虞。謝燕貞所犯雖是行賄罪,但她在檢察官前日執行搜索時,當場毀損她用來連絡的手機SIM卡,涉有湮滅證據之嫌。 加上行賄者何智輝在逃,合議庭認定六人如不羈押禁見,顯難進行後續偵查,昨日下午二時廿分提訊六被告,當庭宣示全部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隨即解送台北看守所。 何智輝案2涉貪高院法官 賓館偷情還搞車震 高院法4位法官疑收賄放水,根據檢調監控顯示,其中2位法官經常受邀到聲色場所玩樂,且各有女友,大都利用午休空檔或下班時間和女友前往旅館偷情,甚至大玩「車震」。 最高檢特偵組與台北地檢署共同偵辦司法官涉貪案,昨晚聲押6人,包括高院法官李春地、陳榮和、蔡光治、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等4名司法官,以及前立委何智輝祕書謝燕貞、蔡光治的女性友人黃賴瑞珍。李春地、黃賴瑞珍、謝燕貞都拒絕夜間審訊,合議庭從凌晨2時30分開聲押庭,訊問蔡、邱、陳3人,總共花了4個多小時,上午9時30分再繼續訊問另外3人,問完再對6名被告一併裁定。 檢調是在何智輝銅鑼弊案上訴高院後,97年接獲線報,開始監聽監控。蒐證發現,本案是由前立委何智輝女性友人謝燕珍、高院法官蔡光治女性友人黃賴瑞貞幕後居間連繫,竹科銅鑼徵收弊案高院今年5月12日更一審宣判前,黃賴瑞貞曾在電話中告訴謝燕珍「可以放鞭炮了!」 在4位涉貪的高院法官中,檢調發現有2名已婚法官私生活十分不檢點,其中一人甚至有3個女友,還經常利用午休時間到北市林森北路的「家美飯店」及金山南路的「星辰HOTEL」開房間。 2位法官也常開車帶女友到北市近郊看夜景,辦案人員都一路跟監,甚至發現法官和女友待在車內數十分鐘,研判是在搞「車震」,過程全都被檢調拍照、錄影存證。 另據調查,這2位法官還利用上班時間買賣股票,由於2名紅粉知己的帳戶多次有異常資金流動,檢調懷疑法官借用她們當人頭,收到的賄款也利用該帳戶存放。 ********************************************* 司法大掃除-1 ◎ 藍麗華 前立委何智輝涉及銅鑼弊案,於一審二審中皆重判,但更一審時卻大逆轉改判無罪;而爆發出司法官疑似集體貪瀆案,新檢察總長黃世銘領軍的特偵組對四名法官搜索約談,在人民心中,一向只有官辦民,絕少官辦官,所以此舉成功地為台灣跌至谷地的司法威信扳回一城,令人拍手叫好。但人民尚在觀望,因為政府官員長久以來官官相護的惡習早已深植民心,故而此案的偵辦,人民都睜大眼睛在看,黃世銘絕對要秉公依法來辦。 但若此案只是轟動一時,等案情落幕就曇花一現,就太辜負人民的期待了。像竹竿性侵女童案,承辦檢察官已升任雲林檢察長;拉法葉艦案起訴得轟轟烈烈,被指名的都還穩如泰山;如偵辦馬英九特別費案的侯寬仁,其偵辦周人蔘案等等都是極明顯的以個人英雄主義出發,將受偵辦者當其出名的墊背,為了功勞,甚至可捏造子虛烏有的罪名,甚至已遭監察院列出其八大違法,行文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但其有遭任何懲處嗎?並沒有。踩著人民坐著官位,難道這些違法失職的就不用懲處嗎?要辦就辦真的,不要只是透過媒體對人民摸摸頭,司法大掃除,就要掃乾淨。 (作者為國小教師) 司法大掃除-2 ◎ 黃帝穎 法官「知法犯法」,是人民所無法容忍的,但為何司法官素質不佳,乃至裁判效率低落與品質惡劣等問題未能解決,原因即出在現行制度,法官是「終身職」保障,壞法官無法淘汰,欠缺有效的監督機制。 司法院自一九八八年即著手制定法官法草案,所召集之會議不下百次,但在二○○七年送至立法院完成二讀卻遭國民黨立委擋下後,草案至今仍未通過,也就是說,壞法官至今仍無法透過評鑑機制予以淘汰。 法官法功能之一,即建立制度化的法官評鑑,以公開評鑑的方式來監督法官品質,設計法官懲戒的制度來淘汰不適任的法官,以督促法官確實「依法審判」,杜絕恣意與苟且。在正常法治國家,公正且透明的監督機制,可防止國家權力的恣意濫行,而行使國家司法權的法官,也需要監督機制,才能確保審判不會「隨隨便便」甚至是「枉法裁判」,因此法官法的立法,可有效提升法官辦案品質及監督法官操守,也唯有透過有效的監督與制衡制度,才能「防微杜漸」,避免「法官收賄」醜聞再次發生。(作者為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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