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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2 16:37:49瀏覽1075|回應1|推薦2 | |
奇努瓦˙阿契貝Chinua Achebe《分崩離析THINGS FALL APART》(1958)[小說筆記閱心] 撰文/蔡瑋 之一 祖先會在祖靈屋倚婁現身,或者裁決糾紛,或者在重要人物的喪禮上出現。 非洲伊博族有位伊古古就在擁有三名頭銜的年老勇士艾齊烏杜的喪禮中出現,他只擁有一隻手臂,全身散發死屍的臭味,嘴裡喊著魔鬼艾款蘇跑進了他的眼睛。據傳說曾經有另一位伊古古膽敢擋住他的去路,結果呆立在原地不能動彈,達兩日之久。這位渾身散發臭味的伊古古,拿起大刀,橫衝直撞,這是伊博族男士表達哀悼的傳統方式,有兩名高大的勇士,用繩子栓在他的腰上,但被他掙脫,反過來追趕那兩人,但後者又重新拾回拖在地上的繩子。這名伊古古也會對死者進行哀悼,祝願死者來生如今生顯赫富足長壽,允諾若有人要為他的死負責,則逕行報復無妨。在男性激越的表達哀悼狀況下,故事的主人翁、另一名伊歸都村落的年輕勇士歐康闊槍枝走火,造成了一名少年當場斃命。按照習俗他必須放逐七年,於是他連夜帶著三個妻子與所生子女,離開村落遠赴母親的故鄉。就在他們離開後,村人搗毀了他與妻子各自居住的棚屋、畜欄,以執行大地女神的報復。伊博族人相信,凡是殺死同族的人,便是對女神的冒犯,搗毀當事人的屋舍,也具有清洗鮮血的涵義(一至第十三章)。 —伊博族的祖靈現身,令人想起周朝祭祀儀式中的尸。但前者祖靈與生者的互動是儀式中帶有即興的成分,不像後者純粹作為宴饗的消費者的地位。 —《山海經》中的精怪,或者也是在類似倚婁的儀式場所現身,由真人裝扮,就像歐康闊曾在仲裁會上裝扮過一名伊古古。 之二 歐比耶利卡來探視被驅逐的歐康闊,他帶來了一個驚人的訊息,阿罷梅村因為殺害一名白人傳教士,被整個殲滅了。歐康闊的親舅也在場,他說了一個不可殺沉默者的故事,說明沉默者比會叫囂者更可怕的部落經驗(第十五章)。 傳教士還是來到了歐康闊母親的部落,前者透過他族的翻譯,先是否定了伊博傳統的神靈,並將之視為拋棄孿生子、及殺害人質男童等罪惡的根源。又說唯有一個真神。當他提到神唯一的兒子,歐康闊用戲謔的口氣推定唯一的真神一定有個老婆。傳教士連忙用三位一體的教義辯解。傳教士的演說當下對歐康闊的兒子恩渥葉心理產生了反響,因為他親眼目睹被遺棄的孿生嬰兒在草叢中哭泣、親身經歷被當作人質的男童倚克米豐納慘遭父親的殺害(第十六章)。 —恩渥葉的反應,顯示了基督教屬於個人信仰的特性。因為信教,日後他不承認自己的父親,也是屬於個人行動。在此之前,恩渥葉的部落只擁有集體信仰,這是為何歐康闊要違背自己的情感,親手殺死倚克米豐、聽任巫女齊耶婁半夜將女兒艾葵妃帶入洞府進行神秘儀式(第十一章)、以及任憑好友歐比耶利卡要帶人搗毀歐康闊親手建立的家園。這些義務都是個人不能拒絕的,隨著基督教信仰,個人主義意識也跟著散佈。 之三 被放逐的人稱做歐蘇,意即獻給神祇的人。他們聚集在靠近大神壇的一個特定地區,與村落隔離,他們被禁止與村民通婚。他們的標記是一頭捲曲的長髮。歐蘇一生忌諱剃刀,因為如果他們剃去長髮,神祇就會令彼等喪命。他們一走進牧班塔的教會,已經在裡面的村民立刻自動避開,牧師凱亞葛說服信眾接納歐蘇,但命令歐蘇剃頭,做為棄絕部落宗教的表徵(第十八章)。 —上古中原為何有畜長髮的習俗,或者也是一種表徵,甚至類似歐蘇被放逐者的身分。在新幾內亞接受成年禮的少年,被刻意要求不能以手就食,必須用竹或其他物件做媒介,也是一種污穢不潔的身分標誌(《納文—圍繞一個新幾內亞部落的一項儀式所展開的民族志實驗》,格雷戈里˙貝特森(1936/1958),圖片XIIIB說明)。這讓人想起周文王曾經被商紂王囚禁,或者用筷、蓄髮,在商代也是禁忌不潔、放逐的標誌。這些最初用作羞辱的媒介,到周朝反而成為聖賢的標記,又或者作為追念祖宗聖德的紀念而遺留下來,又或者起源更早,而最早出現在中原的華夏祖先,說不定就是歐蘇身分,因放逐而至。 巨蟒做為河神投射的神物,在牧班村受到如印度聖牛一樣的禮遇,人們任其取食,甚至讓出床位。如果誤殺巨蟒,必須對神祇獻上犧牲,但基本上是誤殺者與河神之間的糾紛,一般人並不介入。但牧班塔的巨蟒,並非死于誤殺,據說是蓄意殺害,做為基督徒不拜其他神的行動表態。最後村民讓更夫對信徒宣布,殺蛇者不再與部落社會相涉,也就是驅逐、不得享用部落的資源(同上)。 —黃河是與中原氏族繁衍發展最重要的河川,易經裡經常提到龍,或許就是巨蟒,又是黃河神的投射物,甚或與伊博族巨蟒享有相同的待遇。而伏奚、女媧的半人半蛇的形象,或許就是河神結合祖先崇拜的表現(20151203)。 之四 歐康闊七年放逐的時間屆滿,他刻意讓兩個成年的女兒拒絕上門者的求婚,他將一切的目標,都放在回到烏默非亞之後的新生活。此外他還計畫讓兩個兒子進入歐佐社會,但情形與他想的全然不同,不僅當初幫他將田裡的山藥放貸給佃農的歐布也非加入了新宗教,還將自己的兒子送入教會辦的學校。教士布朗對烏默非亞的村民說,上學校能夠擔任行政人員,他們親眼看到村裡的科特馬-獄吏兼信使,是伊博的分支、講方言的烏姆如部落的人,還看見自己宗族的人,犯了白人的法律,如遺棄雙生子或鬥毆致人於死,被送到烏姆如的法院判刑,甚至還有人被吊死,就決心去上白人的學校。加上布朗先生對部落的宗教保持開明的態度,比如他在一次與有地位的人討論彼此宗教的時候,就暗示伊博族的曲古,好比基督教的上帝,唯獨排斥其他小神祇,於是村民加入新宗教的排斥心理就更小了。但布朗先生親自上門想結交歐康闊,特意帶來恩沃葉已經到烏姆如的學校學習做教師的消息,卻被盛怒的歐趕出門外(第二十、二十一章)。 —這裡講的是英國利用傳教在奈及利亞殖民的過程。傳統漢人政權就沒有傳教這道手續,主要透過外交宣服或武力征討。但設學校則相同,而受過學校教育,同樣可以充任官僚,間接對當地的傳統文化與價值造成衝擊,如越南的政治社會發展所以不同于中南半島上的其他國家,原因就在此。 —日本對台灣的殖民統治,像漢人政權一樣,屬於儒家的傳統做法。意即軍事佔領與政治統治在先,至於利用儀式場合傳達日皇的口頭詔諭,重點也不是傳教,而在乎政治的威服。 之五 烏默非亞的艾若曲殺死了巨蟒,雖然自己的父親就是河神的祭司,但布朗先生並不贊同艾的行為。但他生病返國後,來接任的詹姆士先生,卻正中艾的下懷。詹嚴格區分上帝與伊博族的神祇,他更瞧不起未能如他一樣做黑白界分的烏合之眾信徒。他認為上帝也不喜歡那些認識不清的信眾。這讓艾若曲獲得了偌大的鼓勵。這造成日後他在土地女神週年慶的場合,當場掀掉一名裝扮伊古古祖先者的面具。當伊古古受到褻瀆,失去宗族的敬畏就等于失去了生命。次日各地的伊博族的伊古古都出現在烏默非亞,他們面對尚未離去的詹姆士,托辭看在他的白人兄弟布朗先生的面上,禮貌的請他迴避但遭到拒絕,但伊古古們還是摧毀了教堂(二十二章)。 —伊古古的死亡,引起祖靈之母的徹夜痛哭,每個人都聽到了。而伊古古之所以出現在土地女神的週年慶典,是因為伊博族將他們的祖先獻給土地女神,所以祂們從蟻穴中現身。 ——作者所謂伊古古獻給土地女神,指的應該是埋葬,或許古中原最早的氏族,也是透過埋葬,將祖先與土地聯繫在一起,而非後來常見的經由戰爭與征服的方式。 —艾若曲的行為,就像是被溺寵的孩子,至少詹姆士沒有阻止他這樣的自我感覺。艾若曲因為相信上帝,更相信他有必要展現上天的力量,他已經不是自己,而是將自己幻想成上帝的閃電、鞭子。納粹與法西斯吸引的就是這類份子,他們樂于展現比他更強大者賦予他的權威,他的信仰超過理性的合理約束。所謂狂熱份子,義和團與艾若曲的差別,只是他們盲從的權威對象罷了。 烏如姆的法官,邀請烏默非亞的領導人碰面,歐康闊提議每個人必須攜帶武器預做防備。到了那裡歐布也非才要開始發言,法官就招來他族的手下,人數比他們多出一倍,立刻將他們上了手銬,當場判決毀損教堂的罰金二百貝幣,繳交罰金後人才能釋放。這期間獄卒剃去他們的頭髮,又出言羞辱,甚至拿棍子揍人。信使將消息傳到烏默非亞,不但罰金漲了五十貝幣,還說如果不繳錢,就要吊死被囚禁的代表(二十三章)。 —法官使的招數,幾乎與大分事件的日本警察相同。但後者手段更毒,不是拘禁而是將所有布農族的和談代表集體屠殺(參見楊南郡、徐如林《大分.塔馬荷布農抗日雙城記》)。 —獄卒的中飽私囊、作威作福,見證了最初信教者的腐化,因為他們原來也是伊伯族的宗族分支,只是比較早接觸傳教士、上教會辦的學校,後來當上了獄卒兼信使。從這點可以比較伊博族的伊古古審判庭—其實也是長老合議制意即長老裝扮成祖先伊古古並以伊古古的身分做出裁決—與英國殖民地代表國家與女王的法庭之間的優劣。部落習俗不容許個人主義也沒有腐化的空間,但殖民者的層級與授權制度,卻參入了更多的人為與個人因素。從過去到現在的中國官僚體系一直存在腐化的問題,而現代法制文明社會又只有少數國家能夠倖免,這指的是像北歐的一些小國,他們所依靠的是類似盧梭主張的服從集體意志的道德,而非畏懼法律的懲罰。 歐康闊殺了為首的獄卒。他們一共五個人前來阻止烏默非亞舉行集會,歐康闊與歐比耶利卡也都全復武裝現身。不久前他們才在村子繳交罰款後出獄返回部落。這一行人所承受的羞辱-包括一名伊古古的死以及白人法庭的虐待,讓他們知道是必須採取行動的時候。在信使連夜以鐵鑼發出集會通知,歐康闊知道復仇的日子不遠。在歐齊卡說出宗族人殺宗族人雖不為土地女神所允許,但白人的宗教已經使同族的人殺害自己的伊古古,為了剷除白人的宗教,必須付出殺死同族人的代價的一番道理之前,歐康闊還擔心艾龔宛尼會像上一次一樣,托辭不介入祖靈的戰爭,說服族人放棄復仇(二十四章)。 —艾龔宛尼就像杭士基(《海盜與皇帝》,1986)所說的溫和派,早已決定服從白人用法庭與吊刑決定秩序的邏輯。當不相稱的權力壓迫而來,要變成像艾龔宛尼是多麼容易,因為一般人總是想息事寧人、明哲保身,要像歐康闊一樣堅持既有的信念,又是多麼困難。有時像歐康闊這樣不承認外來主權的人物,反而會讓白人竊喜在心,因為只要讓不承認主義蔓延,白人就可藉故維持秩序實施恐怖統治,逼迫部落民族接受白人制定的規則且一步不讓。布朗先生返鄉調來的是不承認主義典型的詹姆士,看起來英國在奈及利亞的殖民主義多少帶有國家恐怖主義的嫌疑。話說回來,表面上看起來是與艾龔宛尼沒什麼差別的,但也有意外的例子,如二戰期間在日本佔領下的泰王與南京的汪精衛,後者唯恐中日互不承認,會讓直接統治南京的日本官僚造成比漢人治理下容許更多的暴力與迫害(《汪精衛˙國民黨˙南京政權》,王克文)。而日本軍部也不能說放棄了南京大屠殺以來的恐怖路線,不過是看哪種方式在當時比較省力。就像蔣介石最初反對抗日,但後來抗日卻變成他合法統治中國的一個權威來源。所以蔣必須堅持不承認主義,而蔣對汪的不承認主義立場,又比對日本侵略者的不承認立場更甚。 法官慢慢領悟出如何受到土著尊重的教訓。這次是讓自己避免成為歐比耶利卡與烏默非亞部落所輕視的外族人。按照伊博族的習俗,自殺者違反土地女神的禁忌,族人必須獻祭犧牲,且不得埋葬自殺者的屍體,必須由外族人來埋葬。但法官故意忽視歐比耶利卡對白人法庭的責難,按照他的說法是後者使歐康闊這樣的捍衛自己宗教的偉人落得像狗一樣草草掩埋不被世人景仰的下場。與此同時法官的幻想則飄到另一個成就的高峰,在未來他將完成一本叫做《平定奈加河低地區土著記事》的書(二十五章)。 —歐康闊的死,造成歐比耶利卡心中的矛盾與怒火。照說前者應該為維護部落的尊嚴與傳統而受到祖靈與神祇的喜愛,但卻又必須遵照習俗做最輕賤的處置,如果歐比耶利卡心理沒有部落宗教,對他也就不會矛盾得如此深刻。對照之下,白人法官不僅缺少惻隱之心,他只關心他的著書實踐,意即仍然只是個渺小的個人主義者格局。從另一個角度,歐康闊的自殺,造成白人不得不認知部落習俗的氛圍,這也是殖民者的不承認主義立場的妥協與些微的鬆動。鬆動總是好的,因為這表示政治解決領土紛爭還有希望,如果按照嚴格的不承認主義,土著只有等著遷出或者被屠殺的結果。莫那魯道的死,並未造成如歐康闊的自殺的效果,前者的屍體不僅不能安葬,還被做成體質人類學的標本,這是二度的羞辱,對死者以及他代表的族群尊嚴,連同保有標本者同樣受到咒罵。這是日本殖民者對台灣原住民徹底的恐怖統治的最明顯的例子。 *分崩離析THINGS FALL APART/奇努瓦˙阿契貝Chinua Achebe著,黃女玲翻譯,台北市,遠流,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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