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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不含三聚氰胺」商品的檢驗標準仍是2.5 ppm
2008/09/30 16:34:35瀏覽1295|回應0|推薦0

衛生署至929為止,頒給151項商品「不含三聚氰胺」的合格證明,其檢測作業是由「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的「高效液相層析儀(HPLC)」來進行(檢測極限只到2 ppm),而不是由更精密的「液相層析串連質譜儀(LC-MS/MS)」(檢測極限可達1~10 ppb)來篩選。換句話說,「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的「未檢出」結果,並未到達可以忽略不計的地步。「三聚氰胺」是有毒化學物質,已經WHO列為第三類致癌物,本來就不該被加入任何食品中,更不該容許食物中的可含量到2.5 ppm的標準。

「食研所」檢驗中心副主任傅偉光927表示,「日前衛生署訂定『三聚氰胺』2.5 ppm的標準數值,民眾產生很大疑慮,但根據美國FDA訂定的容許量是每公斤體重每天攝取零點六三 毫克,以體重六十 公斤計算,就是每人每天攝食三十七點八 毫克以下的量,終身不會造成健康危害」;日前,該所所長劉廷英也說,「若奶精含有2.5 ppm三聚氰胺,每人每天吃15 公斤奶精,一輩子天天吃,都很安全」;該所副所長陳陸宏亦指出「一個體重60 公斤的人,每天可以吃37.8 毫克的2.5 ppm濃度的三聚氰胺,因此,每天吃15 公斤的奶精,吃一輩子也不會有問題」。

「食研所」高階主管所說FDA的0.63 mg/kg bd/day標準,是根據餵食小白鼠的實驗數據、所做的推演,是指在意外的情形下,若誤吃含「三聚氰胺」的食物到達該劑量、便會產生危險。此數據既非是人體的臨床結果,亦不是容許食物中可含該濃度。已知「三聚氰胺極其代謝物」會引起動物膀胱結石,損壞整個泌尿系統,也可致膀胱癌;對嬰兒的形成腎臟結石、甚至腎衰竭致死,長期食用更可能引起的慢性腎臟病變,實在不容小覷。

新任署長葉金川並未改變2.5 ppm這個標準,而且他還是照這個標準發給「不含三聚氰胺」證明。這個容許食物中有2.5 ppm「三聚氰胺」的決策是錯誤的,且拿FDA公佈數據、來為2.5 ppm這個標準護航,不僅不合理,而且是有意誤導民眾去吃有毒食品。以下是克寧奶粉的廣告及「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的檢驗報告,是政府的錯誤示範。

相關資料:

衛生署食品食品衛生處--毒奶粉處理專區 

拼湊「三聚氰胺及其代謝物」致命的真相

三聚氰胺對台灣洗腎人口的增加有關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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