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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9 05:57:45瀏覽2311|回應14|推薦92 | |
大家都說,「沒吃過苦的人不知道苦的滋味」。很多話不能斷章取義,這句話不是聖人之言,不是智慧,不值得引用。但是我想,在苦的前面加上「霸凌」兩個字,倒是合乎狀況。 「霸淩」是一種習慣,一種氣息,呼吸久了就會成為人的本能,一出手就發生霸淩而不自知。在這樣的環境中,久而久之,物以類聚,就會形成小集團。小集團的霸淩威力,肯定超過單獨行動的霸淩數倍。 「狗日」事件變成「風暴」,延燒兩年,不曾終止。原以為是受害人的,路上被人不小心踩到腳趾喊痛不止,被當成是受到殺手的凌虐。那個踩腳的人被當成殺人犯,一路追趕,趕到最後,消失了。 被踩腳的人,痛成癮了,不痛的時候沒事就數落那追趕不力,或沒有參加追趕的親友團少數成員。也許喊痛就有人關心陪著罵,可以讓他心裏溫暖。罵著、罵著,被罵的人身心都痛,「罵聲」像石頭。大石頭、小石頭譬如大珠小珠落玉盤,落了兩年,怎堪承受? 恩人被逐出親友團,恩將仇報,石頭上身比不上「心如刀割」的痛。 受恩不報,聚眾霸凌,是被踩腳的人的本意,還是親友的一廂情願?受冤之苦,該喊,還是該隱忍至死?孰可忍孰不可忍,隱忍的悲痛,有人懂嗎? 一個踩腳意外可以鬧兩年,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踩腳的走了,追趕不力的成為代罪羔羊。 這個社會瘋了?親友團瘋了? 被踩腳的人瘋了?追趕不力的親友瘋了? 不管怎樣,揮棒(毀謗)的人有罪,無罪就是瘋了。 每一個人都瘋了。有人瘋,不知道是真瘋或裝瘋,藉瘋打入。被恩將仇報,被罵被打的,打落牙齒和血吞,吞不下也瘋了。 有瘋子說,他揮棒,因為怕被踩腳的會被逼死。真不知道,「揮棒」的會逼死受棒的,還是受棒的會逼死「揮棒」的?(註:「揮棒」,毀謗也,) 我的天啊!這是個瘋子的世界,這個社會瘋了! 【後記】 本文靈感來自 udn 的 “狗日” 事件,慨歎人心不古,所以用寓言方式寫下真實的網路糾紛,仍然進行中的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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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