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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9 09:44:26瀏覽1668|回應17|推薦87 | |
我年輕的時候不下廚,下廚的時候只能算客串,煎個蛋、豆腐乾,炒個高麗菜,就是美味了。在外面吃飯,朋友讚為美食的,我總是吃不乾淨,因為菜裡面有好多我不愛吃的東西。 年紀大了,掌廚較多,我的廚餘比較少。原因是,我不煮我不愛吃的東西。自己煮的,可以連續吃兩三餐都沒關係,老公是拒絕廚餘的,常常在我想到之前就丟了。 台灣政壇的廚餘不少,只是沒有被稱為「廚餘」直到最近某人不甘寂寞,才發現這是名副其實的「廚餘」。 不管是新鮮佳餚,還是廚餘,都是廚子手藝的產品。 政治人物淪落為「廚餘」,似乎比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筋」還不值。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當「廚餘」可憐?最可恨的是,把「廚餘」端上桌的「廚子」。是惡意玩弄食客的口腹?還是家裏這麼窮了,沒有新鮮食材可以顯示廚藝,禮遇賓客? 受邀吃「廚餘」,我該同情廚子,捐錢給他?還是起身離席,永不回頭?甚至要到法院按鈴申告,這個餐廳存心害人? 如果是朋友家的招待,我們也許不敢太過責怪。如果是餐廳,那就不能放任犯罪了。 搞政治就是開餐廳,選民們,我們已經到了必須吞嚥「廚餘」的地步嗎? 我們不只是不能吃「嗟來食」,還要追究誰是大廚。或者說,是誰點的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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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