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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日瘋,日日瘋,又日瘋」
2015/07/29 05:57:45瀏覽2308|回應14|推薦92

大家都說,「沒吃過苦的人不知道苦的滋味」。很多話不能斷章取義,這句話不是聖人之言,不是智慧,不值得引用。但是我想,在苦的前面加上「霸凌」兩個字,倒是合乎狀況。

「霸淩」是一種習慣,一種氣息,呼吸久了就會成為人的本能,一出手就發生霸淩而不自知。在這樣的環境中,久而久之,物以類聚,就會形成小集團。小集團的霸淩威力,肯定超過單獨行動的霸淩數倍。

「狗日」事件變成「風暴」,延燒兩年,不曾終止。原以為是受害人的,路上被人不小心踩到腳趾喊痛不止,被當成是受到殺手的凌虐。那個踩腳的人被當成殺人犯,一路追趕,趕到最後,消失了。

被踩腳的人,痛成癮了,不痛的時候沒事就數落那追趕不力,或沒有參加追趕的親友團少數成員。也許喊痛就有人關心陪著罵,可以讓他心裏溫暖。罵著、罵著,被罵的人身心都痛,「罵聲」像石頭。大石頭、小石頭譬如大珠小珠落玉盤,落了兩年,怎堪承受?

恩人被逐出親友團,恩將仇報,石頭上身比不上「心如刀割」的痛。

受恩不報,聚眾霸凌,是被踩腳的人的本意,還是親友的一廂情願?受冤之苦,該喊,還是該隱忍至死?孰可忍孰不可忍,隱忍的悲痛,有人懂嗎?

一個踩腳意外可以鬧兩年,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踩腳的走了,追趕不力的成為代罪羔羊。

這個社會瘋了?親友團瘋了?

被踩腳的人瘋了?追趕不力的親友瘋了?

不管怎樣,揮棒(毀謗)的人有罪,無罪就是瘋了。

每一個人都瘋了。有人瘋,不知道是真瘋或裝瘋,藉瘋打入。被恩將仇報,被罵被打的,打落牙齒和血吞,吞不下也瘋了。

有瘋子說,他揮棒,因為怕被踩腳的會被逼死。真不知道,「揮棒」的會逼死受棒的,還是受棒的會逼死「揮棒」的?(註:「揮棒」,毀謗也,)

我的天啊!這是個瘋子的世界,這個社會瘋了!

【後記】

本文靈感來自 udn 的 “狗日” 事件,慨歎人心不古,所以用寓言方式寫下真實的網路糾紛,仍然進行中的情節。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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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仔仔~信手拈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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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9 13:59

“你放心鬧罷,先是單絲不成線,孤樹不成林,如今有了個對子了,鬧急了,再打狠了,你逃走到南京找那一個去?”

(啥哈蛤!這段子有夠像,想到就笑叉我了,是石頭記裡史湘雲說的話。)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pearlz01) 於 2015-07-30 16:15 回覆:

老仔仔博文,珍珠讀紅樓夢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

這種對話已經不復一一記得,所以無從跟老仔應和,真是不美。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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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典型鬥爭
2015/07/29 12:34

唯恐天下不亂,把領弟與我愛台灣的苦水文,命名為「毀烏」。又把珍珠拖下水。

小肉球,你以為行俠,要當人家的靠山,請你也分辨是非。不過霸凌習慣比胳膊(網路胳膊就是文字),哪管是非黑白。

打人、罵人,還制止別人呻吟,真是惡霸。打人沒錯,被打呻吟有錯?當黑幫老大就是這樣當的。



阿嘉伯 「udn是有正義公理的」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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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9 09:23

阿嘉伯要碎碎念妳

吃虧就是占便宜

網路的筆戰  心戰  別當真

網路 是讓妳的晚年更充實   對吧?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pearlz01) 於 2015-07-29 09:29 回覆:

謝謝阿嘉伯的回應。

你是何方人士,好像是新來的阿伯。自稱阿伯就可以碎碎念嗎?

吃虧就是佔便宜,一點都沒錯,是應該這麼勸人的。

偏偏事件當事人,沒有一個人吃得下虧,還有人煽動助陣罵人,打群架真是害人啊!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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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9 08:28

向留言格友致歉。

有人擅長造謠誹謗製造鬥爭,危害社會風氣甚巨。

珍珠的文章一向是有感而發,但願有暮鼓晨鐘的些許作用,不是辯論之地,更不鼓勵打架。

被打的人都需要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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