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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當『抓扒仔』的喵喵
2009/03/26 15:38:57瀏覽289|回應0|推薦3

喵喵習慣在午休時,一邊享用喵媽烹調、喵爸裝盒的愛心便當,一邊翻閱當天的A報;並於工作有空檔時,在網路上瀏覽U報,這是喵喵平常固定的作息。

喵喵昨天午休在翻閱A報時,突然注意到角落的一篇小文章,覺得用字遣詞似曾相識,仔細看過之後,喵喵相當肯定絕不是第一次看到這文章,但這是登在報上的投稿文,喵喵怎麼會看過呢?第一時間喵喵懷疑自己的記性,心想:應不是鬼打牆吧?也不是作夢夢到的啊!還是喵喵突然有預見未來的能力啊!!經過一番回想後,喵喵終於想到了,就在幾天前看過一模一樣的文章,是在U報的電子報上看到的。 

喵喵之所以會對這文章有印象,是因為上週喵喵在U報上看到時,第一時間沒看懂,不了解作者的意思,當天心情又不好,也不想再重新閱讀一次,當下就覺得這文章寫的不好,這樣居然也能受到青睞,賺取稿費,所以讓喵喵留下深刻的印象。沒想到今天又在A報上刊登,只是換了文章的標題,作者名稱、文章內容還都一樣呢!喵喵真是氣不過,當下就在U報網上逐日尋找,終於讓喵喵找到,證明喵喵沒有鬼打牆,也沒有預見未來的特異功能(這點有點失望啦) 

喵喵馬上就向A報檢舉,告訴他們當天刊登的某文,早在上週已在U報刊登過,同時附上U報文章的網址;今天又向U報檢舉,告知上週刊登過的某文,昨日又在A報刊登,同樣的附上A報文章的網址。兩報都回信告知喵喵,他們已經知道了,會著手處理。 

喵爸覺得喵喵吃飽太閒、小題大作,並沒有稱讚喵喵,甚至有點怪喵喵斷人財路,這點讓喵喵相當不以為然。喵喵相信各報對於投稿文章都有相當的規範,既然要投稿,就要遵守投稿規則,這是最基本的道義吧!喵喵向報社反應的是事實,報社要怎麼處理,喵喵並不清楚,更何況喵喵也沒有檢舉獎金可領啊!

如果報社可以接受這種情形,那位作者可以用同一篇文章,在一周內領了2份稿費,喵喵只能羨慕她運氣好,讚她有本事,也奈她莫何,不是嗎?只是......該說的還是要說。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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