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05/04 22:43:54瀏覽436|回應0|推薦5 | |
最近公司發生很多事。 最扯的應該是發生性騷擾的這件事吧! 這個男人長得算是清秀吧,不過我覺得有點娘,走起路來又總是....... 不會形容,就是無法抬頭挺胸,我覺得不牢靠的那種。 他身上散發的不是一種正氣,反正他永遠都不是我的菜........... 聽說,他是公司挖角來的,當時公司正籌備第一家餐飲公司 我初次見到他時,對他並沒有特別的感覺, 不過他"說得"一口好事就是了。 後來,公司不斷拓展到第3家店時, 他離職了,而且把公司批評的一無是處。 不久之後,他又回到公司,而且還高陞。 據說,是有人做了很多手腳的結果。雖然風聲很多,但是老闆要用,或聽信小人的進言,也不是我們擋得了的。 在他離職前,其實就覺得這個人並無特別表現,可是把公司批評的一無是處,又大搖大擺回到這家公司,臉皮還真夠厚的ㄋㄟ。 總之,在老闆的麻吉主管庇護之下,就這樣晉升為主管,把自己的老婆帶進了另一家門店,報告書裡寫得盡是老婆的學習有多麼好,事實上卻是事實相反。 這些不是重點,在他把門店搞得烏煙瘴氣,而我卻需要到門店支援的情形下,而且偏偏是他老婆待的那家門店,就不斷的有八卦傳進我的耳裡........。 這位多情的男子,在各家門店處處留情, 我不知道哪些明知道他是有老婆還要跟他有一腿的小妹妹是不是該去看一下眼科...... 還是因為小三現在正流行,所以也要跟著夯一下! 你情我願的就算了,他還每家門店都給我搞一下辦公室戀情。爾偶他也會遇到不情願的,對人家毛手毛腳的當然會有事ㄚ,光是被告知的就有2件,不知情的還不知道有多少呢。 他的這種壞習慣,早就傳遍其它門店。更重要的,其他同事根本無法認同這樣的主管,所以他根本已經失去了主管的威嚴。 最重要的,他的老婆決定辭職,那時正盛傳她的老公正與另一家門店的同事有曖昧。 沒多久,他老婆的FACEBOOK也寫著類似老公劈腿的留言,並且傳出他們已經分居的傳言。 我不是當事者,也不曾親眼目睹傳言的這一切。 但是我深信,在職場上還搞七捻三的人,怎可能專心於工作? 從他從回公司開始,門店不僅被搞得亂七八糟,業績也不見起色,甚至還有下降的趨勢。 數字是會說話,它會驗證傳言是否屬實。 這是我的想法............... 他的主管不僅不斷的掩護他,還不斷幫他加薪,看在我的眼裡真是....... 難過死了! 可是老闆買帳ㄚ! 除了生悶氣我能幹嘛ㄋㄟ........... 人說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機未到"............ 我都只能抱著這樣的信念一直在職場上工作,畢竟,我還不是親眼證實傳言的人。 終於.......... 報應到了!!!!! 我呈上了99年度的各門市營運報告,很慘又很爛的數據,加上資金出現了缺口,老闆不得不正視問題。 決定是從總部裁減一人來減省人事費用。 這時又剛好有人出面投訴他上下其手,加上門市不滿的聲音越演越烈,當初的同盟夥伴,親手送他進天堂,這次親自呈文要他下地獄。 俗話說"請神容易,送神難"....... 要不花錢遣散他,除非是"懲戒"遣散,這種事女方根本不願意出面.......... 門店也只有1位很勇敢的出面指控,另一位只說做這種事是會遭"天譴的",他也有女兒,會報應在女兒身上。 他打死不認帳,硬說只是擦槍走火,在緊要關頭對方才說不要了,直到現在女方還有跟她聯絡等等,而且目前他和太太分居中,字都簽好了....等等。 這是甚麼爛藉口ㄚ........ 意思是說....... 劈腿無罪,只要郎有情妹有意。 不受法律約束,只要分居,已經簽字,不論離婚程序是否已經完成就可以? 各位看官...... 這樣不會太過分嗎? 為了不被遣散,還口口聲聲保證"不會再犯"! 當初,批評公司的那鼓豪氣都不知哪去了。 要這種人滾蛋,居然還是得拿錢了事。 但是為了其他女同事的安全,我們還是希望他能儘快離開公司。 沒人可以提供不需要遣散費就可以要他滾蛋的方法嗎? 真是太離譜了!!!!!!!!!!!!!! |
|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