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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5 10:16:39瀏覽738|回應2|推薦7 | |
我喜歡走路,有空的時候就到附近球場或者商場走走逛逛,經常有意想不到的收獲,今天看到這雙長靴,很平常的一雙可走可爬山的長靴,試穿了一下,驚為天人(鞋),非常好穿。好的鞋,第一天就可以走萬步,於是付完錢,我就穿著它,試走山路,爬爬山,經過第一天,兩萬步的考驗,它果然是一雙好鞋,大推。 如果你也喜歡走路,爬山,好的鞋,第一天你就會知道,它是你運動的好伙伴,搭上牛仔褲,穿著它,好帥氣,一樣可以走萬步路。 豆豆,小豆剛到東部,那一段辛苦,難過的歷程,有幸擁有好朋友的陪伴,心中始終感謝, 慢慢的走過那可能憂鬱的日子,回報好友的方式,就是幫助更多的朋友,一起走過難過的時刻。今天開車接M到山上走路,爬點小山,曬曬太陽,喝杯咖啡,直到太陽下山前,M也累了,再把她安全送回家。 今天穿著長靴,又爬山又跑步,很快達成10,000步的目標,超推薦這款可爬山,也可跑步的女靴給我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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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北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