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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論(二)
2008/07/09 05:04:45瀏覽184|回應0|推薦0

(二)

「篇章結構」是合「內容」與「形式」交織而成,若單就「內容」而言,它包含了屬於具體材料的「景(物)」、「事」,與屬於抽象義旨的「情」、「理」。也就是說,想要精準掌握一篇辭章結構的情感思想,需要從構成辭章主要內容成分的「景(物)」、「事」、「情」、「理」入手。

「情理設位,文采行乎其中」(《文心雕龍‧鎔裁》)。文學的功用,原是為了表現作者的情感,傳達作者的思想,也唯有能寫真景物、真感情,才有真境界,故人世間「一切景語,皆情語」(王國維《人間詞話》)。因此,「情」、「理」,才是「主」;「景」(物)、「事」,則是「從」。

「情」與「理」,緊密結合,是藝術創作的中心、焦點、與主意。唯有「情理設位」,乾坤以之定位,日月以之運行,文采才能運行其中,才能表天地萬物之情狀。因此,唯有這個「情」或「理」,或是「情理交揉」的中心主旨確立,然後破題起講,都依循這一主旨,發揮議論,一線到底,百變不離其宗,才能達成篇章的統一,才能使文章產生最大的說服力與感染力。

故凡作一篇文章,若不先立定「主意」,只是漫為填布,東添西湊,自然物色各不相顧。若能意在筆先,先「立柱」,次分間架、疏密與濃淡,審高下左右、內外去來,自然呼東應西,自然水到渠成。由此可見,「主旨」在一篇文章中所佔有的殊勝地位。

「主意拏得定,則開闔變化,惟我所為」(劉熙載《藝概》)。「主旨」作為全文的中心,全文由它放射出去,又回歸集中到這一點上來,也就是由句旨、章旨,又回歸到篇旨,這就是「統一」。所謂振本而末從,知一而萬畢,這個「本」和「一」,就是文章的核心主旨,而「末」和「萬」就是外在的字詞、句子和章節;只要核心主旨得到了振舉,其他的字、句、章節自會歸順服從。

因為,偉大的藝術總是把不同的、眾多的、外在的藝術形式,匯歸為高度的一致性。因此,藝術作品的完成乃是各種力量的均衡、秩序與統一。而統一的概念,引導審美主體達到最和諧的境界,達成藝術外在因素(形式美)的平衡和諧,與主客、心物、情理(內容美)的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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