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日記---集體領導的權責
2012/07/11 07:48:22瀏覽162|回應0|推薦0

集體領導的權責

2012/07/10 19:24
許多組織的決策單位常自稱為團隊,但是,即使是團隊如一人,其中仍會有領導者。

在組織的領導類型中,集體領導所代表的就是集體決策、共同負責,即對重大問題,由領導集團全體成員討論,做出決策和決定,一經決定,必須共同遵守。

體領導的管理團隊最被詬病的一點,就是集體負責等同沒有人負責任,完全執政就等同完全不負責任,因此在設計高階管理規範時,必須針對高階管理團隊的責任嚴格界定。


在 組織運作時,出現錯誤決策或操作失誤的現象在所難免,只要能依權責探究失誤的關鍵,組織仍能因除錯與修正而逐漸強大,但是在集體領導的管理模式中,權責歸 屬無法落實於檢核系統,因此無法為失誤而負責,即使其中一人為失誤的決策下台,集體領導的團體依舊掌握決策權力而不須實質負責,導致舊有的管理模式依舊運 作,就有的行政思維一點也不會修正。
( 創作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olalaa1&aid=6616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