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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 102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表
2013/03/24 12:13:57瀏覽12806|回應0|推薦1

  在這個主題上,終於看見好消息了,「夫妻所得稅非薪資部分擬分開申報 股票利息等3項納入」,雖然這仍與我一直在提倡的公平賦稅有落差,但有總比沒有好。而且在我一直在強調,即使綜所稅制度再怎麼樣改變,我還是比較喜歡增加免稅額。雖然這二年免稅額及特別扣除額有調高,但還是不夠,我認為應調至與基本生活費相同。而何謂基本生活費?其實就是勞基法的勞工基本薪資 18,780元/月 (102/1/1實施),一年的免稅額應該要是:18780 x 12 = 225,360元/人,合理嗎?當然非常合理,我還沒有將年終獎金算進去耶。將所得稅法與勞基法互有連動,可以真實反應出社會的價值觀。這樣的想法早就在2007年有學者提出(基本生活費 擬取代免稅、扣除額),只是這樣對政府財政影響太大,官員不願意承擔責任而已。那要如何配套,請看下面:

  我也曾經在在「想抗稅嗎?你可以先選擇分居。」的分享中,講到勞健保級距的問題。目前勞保薪資級距有 20級(101/1/1起適用),健保投保薪資級距則高達 53級。那麼個人綜合所得稅,全部只有五個級距:其中 226萬以下,有三個級距;超過 226萬一直到 99億的部份,只有二個級距,根本不符合累進稅率的精神。而且淨所得 50萬以下,課徵 5%的所得稅,而下一個級距變成 113萬,而不是 120萬(稅率12%),也不盡公平。理論上,累進稅率的課稅級距,應該要隨著所得的增加,級距數目要愈來愈多,而非愈來愈少。因此正確的做法,是從 5.0%到 40.0%,一個百分點一個級距,取 36個級距,甚至可以取 46個(56個級距是最好啦)。而且每個級距要有一定的差異性,最好是符合二次方程式的曲線。這樣以淨所得來課稅時,就可以隨著個人淨所得的增加,課稅呈現二次曲線遞增。所以我根據101年度現有的課稅級距,推出更詳細的級距數字,一共 36個,列在下面:

     5% = $0 ~ $70,926
    6% = $70,927 ~ $142,889
    7% = $142,890 ~ $215,933
    8% = $215,934 ~ $290,110
    9% = $290,111 ~ $365,473
    10% = $365,474 ~ $442,081
    11% = $442,082 ~ $519,999
    12% = $520,000 ~ $595,682
    13% = $595,683 ~ $672,771
    14% = $672,772 ~ $751,345
    15% = $751,346 ~ $831,495
    16% = $831,496 ~ $913,320
    17% = $913,321 ~ $996,928
    18% = $996,929 ~ $1,082,442
    19% = $1,082,443 ~ $1,169,999
    20% = $1,170,000 ~ $1,259,752
    21% = $1,273,377 ~ $1,379,304
    22% = $1,379,305 ~ $1,487,984
    23% = $1,487,985 ~ $1,599,641
    24% = $1,599,642 ~ $1,714,534
    25% = $1,714,535 ~ $1,832,962
    26% = $1,832,963 ~ $1,955,272
    27% = $1,955,273 ~ $2,081,875
    28% = $2,081,876 ~ $2,213,255
    29% = $2,213,256 ~ $2,349,999
    30% = $2,350,000 ~ $2,420,600
    31% = $2,492,824 ~ $2,566,784
    32% = $2,642,618 ~ $2,720,470
    33% = $2,800,516 ~ $2,882,947
    34% = $2,967,994 ~ $3,055,920
    35% = $3,147,043 ~ $3,241,734
    36% = $3,340,454 ~ $3,443,760
    37% = $3,552,362 ~ $3,667,165
    38% = $3,789,376 ~ $3,920,640
    39% = $4,063,333 ~ $4,221,085

    40% = $4,400,000 ~ 以上


  上面紅字的部份,與現行級距相同。我想這樣的級距一但公布實行,被課徵 10%稅率的人,一定會強烈反對(很不幸,本人也是10%的一員),因為他們原本只要繳 5%的稅,現在看來將被課徵二倍的稅率;而被課徵 8%或 9%稅率的人,看起來則是比原本增加了百分之六十以上。不過,請再仔細想想,並不是所有的淨所得都被課以 10%的所得稅,既然是累進稅率,就會有累進差額。愈高的稅率,可扣除的累進差額愈多。而且免稅額不斷的調升,總有一天要與勞基法的基本薪資連動。所以應該是要在免稅額調升之後,一家四口,年收入80萬的家庭,稅率低於 5%。而且,以目前而言,之前淨所得接近卻未達 423萬的人,原本就佔了課稅級距的便宜,現在不過變得更公平一些而已。

  只是這個級距表雖然依照二次方程式曲線製作,還是有一點點的缺憾,那就是你會發現前面的級距差,大約是五萬五千多,但是最後面的級距差,變成了廿七萬八千多,並不一致。所以這樣的級距表還是有可以改善的空間。例如,可以在 30% - 40%的稅率中,每 0.5%再增設一個級距,共十個,如下表:

    30% = $2,350,000 ~ $2,420,600
    30.5% = $2,420,601 ~ $2,492,823
    31% = $2,492,824 ~ $2,566,784
    31.5% = $2,566,785 ~ $2,642,617
    32% = $2,642,618 ~ $2,720,470
    32.5% = $2,720,471 ~ $2,800,515
    33% = $2,800,516 ~ $2,882,947
    33.5% = $2,882,948 ~ $2,967,993
    34% = $2,967,994 ~ $3,055,920
    34.5% = $3,055,921 ~ $3,147,042
    35% = $3,147,043 ~ $3,241,734
    35.5% = $3,241,735 ~ $3,340,453
    36% = $3,340,454 ~ $3,443,760
    36.5% = $3,443,761 ~ $3,552,361
    37% = $3,552,362 ~ $3,667,165
    37.5% = $3,667,166 ~ $3,789,375
    38% = $3,789,376 ~ $3,920,640
    38.5% = $3,920,641 ~ $4,063,332
    39% = $4,063,333 ~ $4,221,085
    39.5% = $4,221,086 ~ $4,399,999
    40% = $4,400,000 ~ 以上

  這樣總級距數變成 46個,與健保的投保薪資級距數目相同;最後一級的級距差額是十萬多,算是一種折衷。每 0.5%就設定一個級距,看似相當麻煩複雜,但是高收入者大多會有財稅顧問,專門處理個人所得稅的報繳,因此這一點點的改變,並不會造成大多數民眾的困擾。

  當然,合理的提高免稅額及扣除額還是一定要的配套措施,讓合理的生活費用,反應在申報書上,讓個人所得稅的開徵,真正達到稅負公平,名正言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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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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