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想抗稅嗎?你可以先選擇分居。
2009/05/12 13:28:55瀏覽2869|回應0|推薦0
前言

  你知道孫中山為何將五權憲法設計成總統間接選舉嗎?我會說都是因為沒有電腦和網路。現在科技日新月異,就算是孫中山先生再世,讓他活在有電腦、網路和衛星的時代中,也必然會設計出可以讓總統直選的五權憲法吧。

  以前因為電子計算機造價高昂,執行效能低落,難以使用。所以政府無力在有限的資源內,計算全國四百萬戶的家戶所得,當然更不用說要直接計算二千萬人(立法之時,當時可能有四億人喔)的所得和扣抵額資料。所以我國的綜合所得稅,雖然冠以「個人綜合所得稅」之名,但骨子裡實際上卻是「家戶綜合所得稅」
(參考:論「半人半戶」的稅改怪象)。所以戶長必須負責將本人、配偶和受扶養親屬之各類所得,全部自行替政府彙總算好,之後再「合併報繳」,以替政府省事。沿用到今,即使目前配偶之薪資所得可以分開計算稅額,但其他的所得及免稅額、扣除額,仍然需要合併報繳,不可分開計算(免稅額與薪資扣除額除外)。

累進稅率 懲罰婚姻

  合併報繳的結果,在累進稅率的制度下,反而變成懲罰婚姻的元凶
(參考:夫妻合併所得計稅申報,結婚是一種懲罰!?)。平均來說,婚姻懲罰稅一年大約是二千元到二萬元之間(高所得者,以及使用列舉申報者則會更多),以國人廿五年的工作生涯來說,會多繳五十萬的稅負。你可以接受嗎?有些人不能接受,所以公開地討論各種避稅的方法(如:離婚避稅合法性?),造成每年離婚又結婚;更甚者也有人直接參與抗稅(參考:抗稅訴求與專業考量間的平衡給泛紫聯盟抗稅行動的鼓勵與建議),當然更多的人是選擇不與州官對抗,乖乖繳稅。

另一種沈默的抗議 分居

  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只要夫妻尚未離婚,不得以私人感情問題分開申報。但是若夫妻因分居而分別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則可以在申報書上填明配偶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註明「已分居」(參考:夫妻分居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這表示妳可以製造一些「小小的麻煩」給國稅局。如果妳跟妳老公不小心吵架了,妳也不小心跑回娘家去住了,最重要的是正巧妳也無法取得他的收入證明或扣繳單據,那麼妳可以註明「已分居」。這樣雖然不會讓妳和妳的老公少繳稅,但是如果全國有三分之一的夫妻不小心分居,那國稅局就會面臨大大的麻煩。因為他們將要在一年的時間之內,將超過二百萬份的申報書合併成一百多萬份,並且寄出歸戶核定補稅通知。假設合併處理一份申報書需要半個小時,一百萬份的申報書則需要動用近 300個員工,連續工作一年(230個工作日,因為公務人員大多有 30天的年假),才能夠處理完畢。而國稅局有多少員工?我並不知道,希望妳能夠告訴我,但是我相信不會超過一千位。這表示國稅局可能將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兵力浪費在處理「已分居」的申報書上,這難道不是大大的麻煩嗎?

還我申報選擇權

  一般而言,大部份的夫妻必須合併申報。但是目前有例外的二種情形,夫妻可以自由選擇分開申報還是合併申報。這兩種例外是:結婚與離婚的當年度
(參考:夫妻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有無例外之規定?)。既然結婚與離婚的當年度可以自由選擇是否合併申報,那為何不開放每年都可以自由的選擇呢?這就是稅法上的疏漏,因為我國實際課徵的是「家戶綜合所得稅」而非「個人綜合所得稅」,因為名不正,造成言不順,無怪那麼多人視所得稅為婚姻懲罰稅。實際的情形是單身者佔了稅法上的便宜,並不是非稅法上就是要懲罰婚姻。所以,唯有還給人民「合併申報綜所稅與否」的選擇權,才會使得綜所稅名實相符,變成正港的個人綜合所得稅,也才不會讓婚姻懲罰的事實,每年都被拿出來討論。

政府稅收馬上少四千億

  當然財政部長不是笨蛋,豈會不知上面陳述的事實。不過政府寧可拿 856億出來發消費券,也不可能還給人民申報綜所稅的選擇權。因為消費
只發一次,不會年年發消費券;可是申報選擇權一旦送出去,就收不回來了。還給人民申報綜所稅的選擇權,會造成國庫的重大損失。如果大家都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法報稅,國庫收入會馬上遽減。至於國庫會短少多少呢?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想四千億是有可能的。九十八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歲入一兆七千零五十二億元(參考:九十八年中央總預算)。因為累進稅率的關係,人民可能會少繳四分之一的稅。而且最後省稅最多的,將會是中高所得者。中高所得者大多的收入是股利或是執行業務所得,他們的稅負可以借由直系血親做人頭去分攤,但是中低收入戶的薪資收入者則不行。這樣的結果,顯然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以及租稅降低貧富差距的本意。

增加所得級距

  所以要有配套,這個配套在我看來,就是增加所得級距,並降低級距門檻。勞保級距有22級,健保級距更高達46級。那麼個人綜合所得稅,從 6.0%到40.0%,一個百分點一個級距,取 35個級距應該不過份,甚至還可以更多。而且
級距門檻要降低,每個級距要有一定的差異性,最好是符合二次方程式的曲線。以淨所得來課稅時,要隨著淨所得增加,課稅呈現二次曲線遞增。

  另外就是級距的分布,以九十七年度綜合所得稅稅率級距表來看,目前淨所得 41萬以下,課徵 6%的所得稅,而下一個級距變成 109萬,這樣大大的違背累進稅率的精神。41萬的下一個級距,應該要低於 41萬的二倍 82萬才是,而且隨著所得的增加,級距數目應該要愈來愈多,而非愈來愈少。目前 218萬以下,有三個級距,而超過 218萬一直到 99億的部份,卻只有二個級距,這怎叫人心服。所以目前最可行的,就是在其他因素不更動的情況下,調整 30%-40%稅率的部份,先增設為十個級距(以後還可以擴增為 20個),一個百分點一個級距。再下一個階段,就是 21%到 30%稅率的部份,可以再細分為九個級距。這樣新的級距表一公布,不但國庫荷包賺飽飽,也相信會讓泛紫聯盟給財政部長起立致敬。

電腦時代 堅持手寫申報書

  可是財政部都被戲稱「財團部」了,怎可能替中低收入者設想。所以如果想抗議,除了選擇分居,讓國稅局有小小的麻煩之外,你還可以選擇手寫申報書。讓國稅局再多一點小小的麻煩。手寫申報書有很多好處,除了可以訓練自己的數學能力之外,也可以了解報稅的規定,也了解報稅軟體是如何將你要繳的稅算出來的。要自己親身用筆算出來,而且拿出現金繳出來的稅,才會有心痛的感覺。所以,如果你正巧想分居,則請一定要親身、用你的手,在手寫的申報書上寫上配偶的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註明「已分居」,進行沈默的抗議。(記得夫妻二個人都要申報喔)

  當然,現在還不能改變什麼,你繳的錢也不會變少。但是,還是要力陳財政部長,請不要再課徵
「家戶綜合所得稅」了。而且您手中多的是大型的超級電腦,就請多新增幾個課稅的級距吧,不會增加太多電腦的執行負載的。因為就算是孫先生再世,他也會選擇重新設計憲法的。

延伸閱讀

理想的 98年度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表
 

( 時事評論財經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toukk&aid=294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