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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5 14:45:32瀏覽846|回應1|推薦4 | |
報載施明德呼籲蔡英文主席公佈性向,卻遭到蔡陣營,部份婦團與立委的圍勦。但是,民進黨貴為同性婚姻法的最主要提案人(提案人為蕭美琴、余政道、林淑芬、鄭運鵬,皆為民進黨籍;連署人中包含高志鵬委員在內,共有26位民進黨籍立法委員),理應贊同施明德所言:「...像德國、冰島的女總理一樣,把台灣帶往更進步的境界,一定讓許多困在衣櫃裡的同志、同志的父母都大為振奮,更可凸顯台灣的民主進步。」不是嗎?但是我不能理解徐佳青發言人認為施明德為「此流貨色」是什麼意思,我同時也不能理解婦團所謂「這是強迫曝光,比起歧視同志,還更壓迫、更歧視人!」代表了什麼。 還記得蔡同榮委員在立法院曾經大聲呼籲馬英九出櫃:「馬英九跟一個美國黑人巧克力,這個耶...做愛的磁片,他今天更有責任幫台灣的Gay,爭取他們的權益,過去這些人都躲在衣櫃。」,高志鵬立委也在同一場合說過:「馬英九改名字也不能改變,他喜歡男生的傾向,馬英九這個名字已經算很英挺吧,他喜歡男生就是喜歡男生,幫他改名字他還是喜歡男生。」在那個時候徐佳青議員似乎沒對兩位委員鑑別過什麼貨色,同時這些婦團並未認為這是壓迫與歧視同志。所以我真的非常敬佩她們的勇氣,也認為這是一件很高尚的事,怎麼一遇上女性的性向問題就變成是一種壓迫跟歧視呢?難道男同志的權益要被爭取,而女同志的權益不應該? 鑑於公佈性向是一個替同志爭取權益的高尚行為,我認為蔡主席應該要公布她的性向,才能顯示出民主進步黨的民主與進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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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