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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8 09:06:44瀏覽423|回應0|推薦5 | |
從前有一位名叫阿才的農夫,他腦子不太好,以為鹿茸是鹿耳朵裡的毛長出來的,雖然被世人嘲笑了一陣子,不過生性豁達的他倒也不介意,反正錯就錯了,有空再捉隻鹿好好研究鹿茸是怎麼來的就好了,反而那些整天在講這話題的人實在無聊(噫?)。 六月酷暑之際,阿才拿著愛妻便當跟鋤頭到農地裡工作,揮汗霍霍的忙了一個上午,中午正坐樹下休息時,一隻瘦骨嶙峋的狼跑了過來說:「先生先生,你行行好,賞我一口飯吃吧。」 阿才本來想,哦,好可憐哦,九把刀都肯為流狼狗拍電影了,自己餵隻狼吃飯也是應該的。不過當他準備把香噴噴的魯蛋遞給狼時,望見狼眼裡閃出的異樣光芒,阿才心裡突然一振!於是說:「現在我要是餵飽你,等會你有力氣了是不是就來吃我?」 餓昏頭的狼畢竟跟那些上政論節目的X嘴或專收廠商錢的部X客不同,他一開口就說實話:「當然,你個傻B,那便當塞牙縫都不夠,我吃點東西恢復一些力氣後,就要咬斷你脖子,好好享受一頓大餐,嘿嘿。」 狼望著阿才結實的大腿跟臂肌,嘴角淌下了混著白沫的唾液。 「靠,還好我不是白痴,不然豈不養狼為患?」阿才將正要遞出的魯蛋急速收了回來,塞進自己口中,再連吞帶嚥的稀哩呼嚕不到三秒就將愛妻便當給吃個精光。 飢餓的狼望著阿才如此薄情寡義,趴在地上疾首痛哭,不一會就昏了過去。 第二天,當阿才又來到田裡工作時,看見狼半死不活的躺著,就走過去輕踢狼的腦袋說:「喂喂,你要死就死遠點,到隔壁阿金的田裡去死吧,反正他最近閒閒的,朋友又比我多,你死在他那邊,說不定他心情好還替你收屍辦追悼會。」 狼睜開眼,有氣無力的回答:「不成哪,我現在光站起來就會頭昏,哪還有力氣走到隔壁,不然你給我一點東西吃吧,我稍微回復一些力氣,就走到別的地方去死,不會給你添麻煩的。」 阿才想了想,覺得狼說的話有道理,就撕了一小片魯排骨給狼吃。 那先炸後魯香滋可口的排骨肉一進到狼的嘴裡,就好像在沙漠遇甘泉般,狼瞬間體會到活著的喜悅,原來小小的一塊排骨也能如此美味,殘留在齒縫中的肉香還有舌尖上讓人眷戀不捨肉汁,都溶進了嘴裡,化為生命最堅韌的力量,狼的心裡,浮現出強而有力的三個字『我活了!』 「好啦,你現在東西吃過了,可以走了。」阿才像趕蒼蠅一樣,揮揮手示意狼快滾。 但吃過排骨肉的狼現在充滿了活著的喜悅,不論如何,他都不會再輕易放棄自己生命,他想活下去,他想好好的活著,用力的活著,他願意用所有一切,包括他的尊嚴,來換取那美味的排骨,他想再吃一次,那生命感動的滋味。 於是狼雙腿一跪,扣首懇求阿才說:「大爺!我的命是你救的,求你收留我,我願意為你做牛做馬、掃地耕田,只要您肯再給我一點飯吃,就是要我去赴湯蹈火或殺人放火都在所不辭!」 阿才也是個性情中人,見狼跪地瞌頭,話又說的那麼誠懇,考慮了一會之後,決定答應他,收他當個奴才。 「好,從現在開始我就是你的主人,爾後我叫你往東,你就不可以往西,我叫你做事,你就要盡職的把事情做好,明白了嗎?做的不好我就立馬叫你滾蛋,永不錄用。」 「是的主人,能為您做事是我的榮幸啊!」狼目光誠懇的望著阿才,心裡想的卻是阿才手中的便當。 這天,阿才命令狼在田裡工作,初時做的有氣無力的,於是阿才又餵了他一些飯吃,那沾染排骨魯汁香氣的飯,一到了狼的口中,就化為數不清的喜悅在激勵著他,狼在心裡想著,我要更賣力工作讓主人開心才可以,我好想每天都吃到這麼美味的飯啊!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春去秋來,冬蟲夏草,如此過了好多年,狼因為辛勤工作,身體日益強壯,他學人類走路,大腿跟手臂都長出了結實疊疊的肌肉,如果你遠遠看著他戴斗笠在農田工作的樣子,會以為是一個肌肉猛男在下田,渾然不會想到是一隻狼在工作。 相反的,阿才因為有狼在田裡工作,自己就日漸庸懶了起來,整天不是在家玩PS4就是到女僕咖啡店消磨時間,生命對他而言就是每天有數不清的時間要打發,雖然有時會感到無聊,不過又比下田工作要輕鬆多了,也就這麼日復一日的怠惰下去。 終於,有那麼一天,當狼在田裡工作時,問前來視察的阿才說:「主人,你種田的方法是不是全教我了?」 阿才回答:「嗯,我會的全教你了,我不會的你也自己讀書學了,現在全村沒一個人比你還會種田。」 狼又問:「主人,那你賺錢做買賣的方法是不是也全教我了?」 阿才回答:「沒錯,在經營方面我會的也全教你了。從產地運銷到契作簽約的方式你全都學會了,而且做的比我還好。」 「那主人,我現在還要你做什麼?」狼露出了森利的尖牙,那表情像在獰笑。 阿才的背上感到一陣陰寒,他開始後悔當初為什麼要餵排骨飯給狼吃。 不過,為時已晚,人生就是這樣的,當你是個廢物時,不論身份高低,都會被有才能的人或狼給取代。 從此大野狼接收了阿才的農田,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他在森林裡遇見了小紅帽,當然,那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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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