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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霸雲端零售業的亞馬遜
2012/07/03 17:11:41瀏覽2778|回應4|推薦21

亞馬遜 (Amazon) 這兜賣雜貨、書籍的公司,竟被古狗 (Google) 執行長施密特(Eric Schmidt)列為雲端經濟四強之一,不可思議地擠下思科、IBM、微軟、英特爾等傳統上應該列名的科技公司。

雲端經濟的交易硬體—行動裝置早已為蘋果(Apple)賈伯斯慧眼捷足先登,以iPhone、iPad 稱霸市場。

由滿足人們挖掘、分析、發表知識慾望,進而擴大置入性行銷商務則由古狗發展出來的超強搜尋引擎來深耕。現在的古狗且在網路影音界稱霸,已有無遠弗屆的立即報導能力,將來進入新聞媒體業該是水到渠成的事。到那日,相信古狗挖內幕新聞能力,將比維基解密強上百倍,會讓某些名人坐立不安。這大概是2010年古狗撤出中國主因:避免再被中國駭客連綿攻擊,取得其對『駭』與『反駭』能耐數據。

臉書(Facebook)成功營造擁有超過九億會員的社群,不出意外的話,將更進一步跨足虛擬金融、發行超越國界,具有通貨價值的臉書貨幣。中國不讓臉書進入,除言論管制考量外,保衛以人民幣為主的金融體系該也是原因之一。

亞馬遜則是有計劃蠶食鯨吞,獨霸網路零售通路業務。

首先是不惜成本建立大規模中央倉儲系統。

仿效 McDonald 中央廚房,Wal-Mart 中央倉庫,配送食品、貨物到連鎖店的高度效率庫存管理方式。但亞馬遜卻是藉著網路交易平台直接和消費者接觸,貨物不經實體連鎖店,而由宅配直接送達消費者手中。這使得營運成本再一次降低,大幅增加消費者認同感。

其次是數位化商品管理。亞馬遜從最易數位化的商品—書籍類印刷商品進入電子商務,在數年間使將近五百家獨立書店關門,百年老店 Barnes & Noble 嚴重虧損,全美第二大書籍銷售通路 Borders 2011年時不支宣告破產,由 Barnes & Noble 併購。實體書店有它生存的空間,但令人厭煩的是入口置入性行銷的擺設,這在賈伯斯傳剛出版那段時間特別明顯,而逛亞馬遜網路書店則可避開不見。預期不久亞馬遜將進入出版事業,屆時又要造成出版產業大洗牌。這讓蘋果坐立不安,故蘋果急急應用其硬體及 app、iTune 網路購物優勢,推出 iBooks 電子出版事業。

食髓知味,亞馬遜以網路行銷優勢,進軍影音、電子消費商品,無所不賣,大有斬獲,除了重擊威名一時的電器通路 Best Buy 營業額之外, 迫使 Tower Records、Circuit City 以破產收場。

現在亞馬遜無疑是虛擬零售通路霸主,但虛擬已不夠滿足,它要直接挑戰 Wal-Mart 實體零售通路地位。

另外一個和亞馬遜採取不同經營手法的網路銷售通路則是 eBay,它讓個人商店林立,一起使用它設立的平台來作競價交易。但是亞馬遜現也踏入此領域,不但允許個人商店和它自己商店並列競價,甚至還不避諱地提供協助來付款,幫著雙方交易,完全是站在消費者立場,這使人們不得不喜愛亞馬遜!

不僅如此,亞馬遜不滿足零售事業,還成立網路服務事業,大大方方地將自己每年耗資十數億美元研發出來的網路架構拿出來賣(AWS,Amazon Web Services),讓只要有好構想,尋到好應用程式的一般人也跨越這硬體障礙進入電子商務,就像台積電一樣,作半導體製造代工一樣,造福許多有創新構想的電路設計公司得以跨越設備障礙而發行自己的產品。例如賈伯斯生前喜愛,曾出價 8億美金收購卻遭拒,以AWS 技術為基礎的雲端儲存公司,dropbox,成立時員工數不到五人。AWS 已取得卓越成果,給 Google 資料儲存事業巨大競爭壓力。

這種將創造出來的價值以滿足消費者為首要,然後才滿足投資者的心態,使亞馬遜獲得極大成長動力,在金融風暴時逆勢大幅成長,終成雲端經濟四強之一。

亞馬遜獲得成功的秘訣,說來是取決於它賺取利潤的心態:走賺人心的消費者導向而不是賺金錢的投資者導向。

這種把唯利是圖,賺錢為目標的想法拋開,代之以顧客經驗為本的經營法則,在現今搶錢的社會裡,更是顯得彌足珍貴。

曾在新天新地築夢系列中讀到我的夢想:CoCo's Cafe ,看見類似的經營理念,這種以人為重心的溫馨服務態度,贏得當時用餐客戶的喜愛。如果經常有埋怨經濟大環境惡劣,導致生意一落千丈苦悶,何妨檢視一下經營心態:是競爭導向的搶錢,還是客戶導向的搶人?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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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ré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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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 only so
2012/07/08 22:27
Not only so.  Amazon is targeting personalized publishing via Amazon.  Authors no longer need to publish their books through the publishers.  They can do it their own and then sell the books at Amazon!!! 
NAPA(nanoclub) 於 2012-07-09 08:23 回覆:
This is right! I believe Apple or Amazon will become to be the trust company seizing the most of the market of publication.

牧谷(Pokemon總動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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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端戰場
2012/07/05 02:24

江山代有才人出

各領風騒五十年

商場風雲詭譎難測

後五十年將是何等光景

拭目以待


NAPA(nanoclub) 於 2012-07-05 10:07 回覆:
牧谷啊,老夫等不到另個五十年,只爭朝夕。

客旅貞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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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zon
2012/07/03 21:01

想想﹐ 自己的書﹐ 還有一些雜貨有多少是經由Amazon買和賣﹐ 大概也可以猜出來這個網路公司的行銷有多大。它的作業方式﹐ 逼得Walmart也必須擴大其網售系統。其他公司想必也是如此。

因著它龐大商機﹐ 也難怪美國有些州要跟它徵收州稅。 畢竟向網路公司買東西﹐ 顧客無須付稅﹐ 而一般商店﹐ 本身要付出商店基本經營費用﹐ 顧客也必須付稅﹐ 這在競爭上﹐ Amazon就站優勢了。

NAPA(nanoclub) 於 2012-07-05 10:06 回覆:
政府沒理由抽稅,這貨物沒經由政府建設的社群團體銷售,是通過網路平台及運輸通路,而這兩大項目政府已經抽過稅了。

傅 孟麗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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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2012/07/03 19:59

台灣的博客來

也循著亞馬遜的經營之道走

書的利潤微薄

不賣雜貨也不成無奈


NAPA(nanoclub) 於 2012-07-05 10:02 回覆:
其實對作者而言,書的利潤不在金錢,在於傳遞的信念及得來的『讚』。對出版社而言,是獲取左右文化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