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NCC萬一僅處罰TVBS一百萬元,無論如何,很難服人。這比原先外界預估,處罰數百萬,停播幾天的際遇,確實有差距。這是未來幾天,NCC必須承受的挑戰。
依NCC說法,他們是從「法」的角度,做出裁定。依過去一年的紀錄,TVBS並無前科,至於「瀝青鴨事件」,也由於做了更正,而未被罰。所以依法而言,僅能懲處一百萬,而無停播的問題。更弔詭的是,若純依記錄,TVBS還是各電視新聞頻道的「模範生」呢。這落差,的確跟外界印象太大,NCC絕對有必要,向外界進一步講清楚。
如果說,NCC的處置方式,是「急驚風遇上慢郎中」,是很「書生式」的調調,那麼,綠營立委與綠色名嘴、執政黨外圍團體的連番砲轟,就是赤裸裸的「搞政治」了。NCC當然有「下手太輕」嫌疑,然而,這些「趁機想踩死T台」的人,難道不是「下手過重」,很超過嗎?
T台犯的錯,絕對違反新聞倫理與專業,所造成的社會驚恐與不滿,自然會被轉移成觀眾意識的凝聚,進而影響T台的收視與廣告收益,這是市場法則的殘酷考驗,無須政治人物去插手。國家設專門機構管理媒體,不是憑自己好惡,而是依據法律。在法律範圍內,出現輕重拿捏的判斷,可以討論,甚至可以批評,但不循法律途徑,而試圖代之以政治手段,很抱歉,這樣做就是「私心自用」,就是「打壓媒體」!我們也不盡同意NCC的懲處程度,但對那群搞政治動員的人,更是期期以為不可!
除非日後的證據證明了,T台高層事前知情,否則目前為止這僅僅是新聞判斷與專業的出錯,那些跳出來大叫不可原諒的人,民眾亦不妨檢視一下:他們在綠色報紙迎合阿扁說法,炮製出所謂的「南線外交事實」時,可曾發過什麼批評豪語?在日本人公開指證新聞局長鄭文燦,出面「喬」台視日股應賣給「自由時報」的醜聞爆開後,此刻這些法相莊嚴的人,有誰出來說過話,指責過新聞局長「吃相難看」,動作粗魯?
依法行政的NCC,頂多是裁量過輕,令人不滿。但包括蘇貞昌在內,亟欲踩死T台的綠營人士,則根本是想把「異己媒體」通通剷除!這更可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