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發生兩件有強烈對照效應的司法新聞。一、檢調及外交、國安等政府部門,急赴新加坡樟宜機場攔截王又曾夫婦。二、國務機要費案第六次開庭,被告律師主張停審,吳淑珍則第五次請假。
圍捕王又曾,即使在相關國家皆無引渡協定下,仍然頗有天羅地網的架式,逼得王又曾夫婦儼然無所逃於天地之間。這樣的政府,執法手段猶如霹靂金剛,令人敬畏。
但是,回頭來看,同一個政府,對國務機要費案的表現卻有天壤之別。總統府拒絕交出檔案文號(或其實根本沒有文號),總統夫人涉貪汙起訴受審而總統竟指審判違憲,行政院更認為檢察官偵訴此案為違憲亦聲請釋憲,被告總統夫人則一連六庭請了五庭半的假。這樣的政府,不但未支持司法正義,卻成了鎮壓及摧殘司法的凶手。
是非正邪,當有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標準。王又曾夫婦犯法,天下皆曰不可。因此,不但美國、新加坡不容他,連中共政權也以壓力促其離境。政府各單位能在樟宜機場攔截王又曾夫婦,正是因相關國家皆不願落個包庇犯罪的惡名,連中共政權也不敢冒大不韙。
逃亡海外的王又曾夫婦應速速逮捕歸案,繩之以法,這是政府執法的責任;但是,國務費案相關人物皆在國內,且不說陳水扁成天趴趴走,吳淑珍也一路請假,法官審判被指違憲,檢察官偵訴也被指違憲,以整個行政中樞及執政黨的全副力量來鎮壓、摧殘司法,這種政府的嘴臉又是何其醜陋?
據稱是全程坐鎮圍捕王又曾的蘇貞昌,卻也正是指檢察官偵訴國務費案為違憲的同一個蘇貞昌。請問蘇貞昌是否人格分裂?這個政府又如何自圓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