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
因五鬼搬運 偷工減料 將本該完備建置的救援基礎 A的7086 2266
金玉其外 敗絮其中 被掏空的救難平台體系 能承擔多少考驗?!
大鵬航測機搜救事件,最遺憾的是三名機組員尋獲時已經罹難。這次各方對國家搜救中心的表現,頗有議論。平實而言,從飛機殘骸的現場狀況判斷,很可能在失事的第一時間,機員已無生還機會,所以或無須對是否「錯失黃金七十二小時」驟下結論。但每一次的工作經驗都是下一次出任務的教材,深切檢討仍屬必要。
搜救是專業度何其高的工作,一般民眾資訊不全,消息來源又五花八門,或許不宜事後說嘴。但反過來講,「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沒有常識也會看電視」。民眾從電視上所見的空拍圖顯示,機身完完整整趴在山頂上,既不是殘骸碎片四處散落山林間,也不是隱藏在遮蔽物之下。那麼大一個標的物,兼有雷達光點及緊急定位發報器等科技輔助鎖定目標,現場距離研判的地點也不過十幾公里範圍,為什麼竟花了那麼長的時間才找到飛機?確實是個疑點。
除了民間搜救團體的抱怨之外,各方意見很多,大部分的「後見之明」於事無補;但民航局官員的「決策哪裡錯了?」的辯詞,很多人也聽不下去。今日政府的公信力本來就低,官員的專業度往往令人不能信服,如果還加上「哪裡錯了」的態度問題,更要受人質疑了。
現今台灣處在非常脆弱的狀態,除了恆常的藍綠對立之外,不時發生官僚體系和專業體系失靈,所以稍有狀況,即見民眾指指點點。惡性循環下來,誰也不相信誰。政府若想恢復威信,對民間的疑點要能迅速答覆,把問題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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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鵬航空航測機3名機組員不幸罹難,搜救行動宣告失敗。但這次搜救行動仰賴的雷達光點位置,卻兩天3變,也使得前兩天的搜救人力幾乎完全白費,國家搜救中心的搜救能力在這次事件中,讓人民失去信心。
大鵬航空航測機在雷達螢幕失去光點,雷達判讀的作業就應該密集進行,不論是光點消失位置或是修正光點消失的位置,都因為救人的時間緊迫,必須密集仔細研判;但大鵬航測機在失聯後,兩天出現3個搜救目標區,而且距離愈來愈遠,白白浪費進山搜救的人力及前兩天的救援黃金時間。
國搜中心進行調度空中搜查,兩天都沒有進展,但民間航空業者依據民航局公布的航測機緊急定位發射器訊號,第二天一早就發現大鵬航測機的「正確位置」,而昨天清晨證明3名機組員就在這裡罹難。
如果機組員在失事不久即罹難,令人不禁質疑,航測機緊急定位發射器是否從失事當天,就一直發送訊號?如果真是如此,為何國搜中心沒有先搜尋訊號發射範圍?卻著力於飛機消失光點範圍,還讓人去徒步搜尋距離2至4天的阿不郎山?如果訊號一直沒停止發送過,為何不能「同步」搜尋這兩三處山區?
國搜中心指揮救災救難,必須依據雷達等訊號判定搜救方向,但為何光點、訊號卻兩天變了3處,執行地面搜救人員被這些雜亂、錯誤的訊息誤導,白白浪費人力,搜救行動徒勞無功,國搜中心主導全國救災救難規劃、指揮的能力更被看破手腳,教人如何信服?
【2012/09/03 聯合報】
貪腐之弊....
山頭之禍....
欲蓋彌彰....
見微知著....
問題一一浮現......
因貪腐所出現的紕漏 接受考驗而逐一現形
然而被責難官方 尚在掩耳盜鈴 為弭化罪愆 試圖粉飾
其所見 徵顯台灣的危機大矣!!!!!!
http://blog.udn.com/mykey/6786323
8月30日失聯的大鵬航空航測機,今天尋獲3名機組員遺體。這次事件曝露國家救援機器資訊整合的大漏洞。3名機組員的死因、待援時間雖尚待勘驗,但從昨天上午空拍到飛機,到今天上午地面救援人員即挺進失事現場來看,前兩天瞎子摸象式的救援行動都是浪費時間,令人扼腕。
救難有所謂黃金72小時,遇難人員除非當場罹難,事發後三天內都有存活機會,所以這三天分秒必爭,也因此,救援單位的資訊整合、指揮體系的完善至關重要,才能事半功倍,在第一時間救人。但這次偵測機失事的救援表現,從國搜中心到地方救援體系完全失調,荒腔走板,事倍而功半,讓黃金救援時機白白浪費。
以失事地點來說,前兩天三易其地,地面救援人員鬥志昂揚出發,隨即滿臉無奈被召回;不然就是像無頭蒼蠅般,在山裡亂轉;至於其他縣市救難人員,則全部準備好了,卻接不到出發救人的指令,空自焦急等待。這兩天,應該是這些救難人員最感挫折、失落的日子。
國家搜救中心這次掌握不到失事地點,累垮一堆第一線救難人員,托詞很多,但事關三條人命,不能不痛切檢討。是設備不夠?人力不足?還是缺乏專業?都應把問題找出來,尤其昨天最先找到飛機的,卻是民間航空業者。國搜中心頂著「國家」之名,效率卻比不過民間,豈不汗慚。
【2012/09/02 聯合晚報】
內政部長李鴻源2日表示,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貪案發生後,已要求消防署盡快評估,若災防設備功能戰力因此打折,如何補強。
黃季敏任內涉及在防救災設備採購案圖利特定廠商,弊案連日延燒。
李鴻源指出,已指示消防署盡快查證黃季敏所涉採購案,進行災害管理評估,了解災防設備是否無法發揮功能,若災防戰力因此打折,應研擬補強方案。
李鴻源也說,消防同仁受到黃季敏案影響,「士氣很低」。除專業層面補強,他也請消防署自我評估「人事」影響,因黃季敏在署長任內採購案,部屬不可避免參與,應趕快止血,特別是現在在防汛期,消防系統受影響,對國家不是好事情。
【2012/09/02 經濟日報】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爆發涉貪案後,刑事局主秘許瑞山、前消防署長黃季敏也接連因收賄遭到調查。
據了解,馬英九總統肯定檢調單位不怕家醜外揚接連破大案,但也對內要求研議如何事前防範,提早覺察高階官員涉入貪瀆案的可能,廉政署已向馬總統簡報防範措施,並與政風單位研商提出更積極的防貪肅貪作為。
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昨天透露,內政部曾接獲黃季敏可能涉貪的檢舉函,曾將相關資料移送檢調單位。而林益世案曝光前,並無任何相關訊息或檢舉傳出。馬總統在內部會議要求檢討,為何事前沒有足夠的內控機制,如果沒有陳啟祥主動爆料,林益世案是否可能就此被掩蓋?
馬總統認為,政府有1200個單位設有政風人員,政風工作應做得更落實,除事前防範,也讓貪瀆一旦發生可以有更高破案率。因為檢調破大案是對的,但如果讓民眾覺得連這麼大的官都貪瀆,政府的信賴度將會受到懷疑。
針對防貪,廉政署進一步研擬具體作法,向馬總統及行政院長陳冲簡報,包括如何推動遊說更透明化,但馬總統及陳冲都認為還有需要補強之處。
據轉述,馬總統要求政風單位借鏡美國作法,在公務員就任新職時,提供這個職務可能遇到的廉政相關行為規範,讓公務員確實了解哪些事能做、哪些不能做,包括禮物收取、餐會赴宴或公務車的使用原則等,讓公務員不至於因不了解法令而觸法,也提醒任官廉能的重要。
另方面,政風單位被要求必須更靈敏觀察從首長到基層公務員,包括生活形態及消費行為是否符合其職務所得,如有不成比例情況即應有所反應,政風人員的輪調也必須落實。馬總統指示行政部門,應針對每個發生的貪瀆個案,檢討反省防貪的漏洞,研究如何改進。
【2012/09/02 聯合晚報】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貪遭押,檢調查出他疑似在署長任內,辦理防災專用衛星通訊設備涉嫌圖利特定廠商。監察委員黃武次、劉興善與趙榮耀三人也展開調查,了解採購案有無行政疏失。
趙榮耀表示,上一屆他擔任監委時,就針對內政部消防署提出過兩項糾正案,分別是在民國93 年1月對消防署92年宣導品採限制性招標,不僅作業草率,宣導品單價過高,贈送對象與宣導目的不符。同年5月他再次針對消防署採購負壓隔離救護車的弊端,提出糾正。
趙榮耀透露,當時他在調查時,就有聽聞黃季敏與內政部某處長有親戚關係,也曾收過黑函檢舉,因沒有具體證據,僅就從行政程序著手調查,提出糾正。
他表示,黃季敏這次因被檢調查出他疑似在署長及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副執行長任內,辦理防救災專用衛星通訊系統維護服務案時,透過限制性招標方式,圖利特定廠商,讓不符規格的指揮車通過驗收,導致八八風災期間,這些救災指揮車無法發揮功能。監察院調查也會從此案著手,了解行政上是否有瑕疵。
【2012/09/02 聯合晚報】
大鵬航空航測機失事搜救,交通部在次日看到ELT九次發出訊號地點都非常相近,便建議國家搜救中心派直升機,前往這九次訊號較集中的地點搜尋。
民航局飛航標準組組長張羚悌表示,ELT可手動或自動透過無線頻道,每五十秒傳送一次座標及求救訊號,但ELT訊號會受到衛星軌道高度影響,初期定位的位置落差較大,越後面的資料準確度相對較高。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飛安官李寶康也說,ELT發射訊號,必須藉助衛星定位,空中的衛星數量會直接影響ELT地點判定準確度。如果當時上空經過的衛星多,定位就準確,但若數量少或根本沒衛星經過,訊號等於白白發送。
大鵬航空航測機失事當天,民航局總計收到七筆ELT訊號,卅一日收到三筆。十筆ELT訊號中,僅第一筆距離實際失事位置相隔十三公里,其餘九筆位置相近,距失事位置約兩公里。
交通部因ELT九次發出訊號地點都非常相近,便建議國家搜救中心派直升機,前往這九次訊號較集中的地點搜尋。國搜中心便派人在戰管和航管雷達光點的「最後消失處」以及這九個訊號集中點之處來回搜尋。
第三天透過群鷹翔航空公司支援,往緊急定位發報器九次訊號「較集中點」搜尋,空拍到失事飛機,比對出正確座標,國搜中心才得以找到失事處。
全文網址: ELT熱點訊號 確比雷達精準 | 航測機組員罹難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337220.shtml#ixzz25LqsdJ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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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廿一年死刑、無罪的反覆,蘇建和案終於定讞。律師說,蘇建和已不再只是他個人的名字,蘇建和已成為「歷史」。
的確,蘇建和案掀開了被告人權史的扉頁,司法、軍法確定判決的威信受到接連衝撞。徐自強、邱和順、江國慶,及接下來的鄭性澤,有成功、有失敗、有進行式,這些案例都打破司法的孤高,與潛藏的草率、怠惰對決。
死刑案原該受到嚴格的檢證,生命一去不復返,豈容國家殺人?但死刑案的背後都有身心受創的被害人,誰又忍棄他們向天冤鳴?
減少冤錯案,相對消極;因為欠缺證據證明被告有罪,並不代表被告一定無罪。或等到清楚抓錯被告時,要再抓到真凶即難如登天。因此,只有在第一機先找到真正罪犯,慰撫被害人的心靈,也就沒有冤錯案。
蘇建和案經過多年翻攪,正反攻擊防守,司法偵查、審判的粗糙因子全都現形。如果可以整理出來,大家一起從個人、制度面刨去爛根,省思並督促司法改革,減少再犯,廿一年來累積的血淚、憤恨和委屈,或許可以昇華,捨個人冤痛成大愛。
蘇案因「妥速審判法」而得終結,速審法幫忙審判系統「解決」遲延未決的案件,或為被告減刑,或免被告在訟海中浮沉。速審法實施至今,適用減刑件數已破百,如蘇案被迫定讞的也有近卅件;雖維護了被告權益,但無究責設計,好像只求結案。
案子會拖,必定有因;躲在卷宗裡的秘密,若無人挖掘,錯誤不會自我訂正。因為速審法,蘇建和案的受害者吳家親屬無語問天;如吳家的暗夜委屈,不知還有多少。蘇案讓我們看見速審法之弊,蘇案不該成為過去式,我們要由蘇案出發,揪出司法種種問題。
【2012/09/03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