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卡卡來台開唱兩日,門票賣得有一點吃力,可見台北歌迷的反應還算是瘋狂中的淡定。相對而言,一只她喝過、寫著「為日本祈禱」的咖啡杯,日前在網路上以新台幣兩百餘萬元拍出;幾乎同時,韓國政府卻將她的演唱會打成「十八禁」,未成年者一律強制退票;印尼警方則揚言,已訂於六月三日舉行的演唱會「必須取消」。
這些都是「卡卡現象」的魅惑與爭議。有人愛死她、有人討厭她,愛謗交纏,正是卡卡荒謬狂潮中的必然。
這位出道不到四年、年收入已勝過藝壇大姐大
歐普拉的女歌手,才剛滿廿六歲,已創下多項紀
錄:拿下五座葛萊美獎、是首位在YouTube上MV瀏覽次數突破十億的藝人、是推特追隨者第一個突破兩千萬人的版主,那時美國總統歐巴馬的追隨者也才排名第八。臉書上臉友數突破五千萬人,人口已經超越一個國家,卡卡當然是數位時代的巨星!
女神魔力,在於她的打破框架、敢於標新立異。每一次出現在眾人目光之前,總要驚世駭俗,不論是妝扮或者音樂。她說:「我想做的不只是成為名人,我想要顛覆習以為常的一切。」
她的每一次出場,都像是文化震撼,敲擊著這世上的既成規範。不論是穿上頒獎舞台的的生牛肉裝,或是由猛男抬著半透明卵狀物出場,或在MV中跨界修女、扮裝交歡,耍弄著十字架、倒粉紅色三角形的宗教與性別圖騰,衝撞信仰與性道德的禁忌。她的音樂及影像元素中,充滿著與世界的對撞,更充滿著對「正常」的挑釁。
不過才四年前,卡卡還是個名叫史蒂芬妮的紐約女孩。紐約大學藝術學院以資優生身分收了她,卻在大二時輟學,與父親約定一年時間,在流行樂壇闖蕩。最後結果,我們都知道了:史蒂芬妮再沒回到教室,這世界多了Lady Gaga。
Lady Gaga,可直譯為「瘋癲淑女」。她將自己塑造成「離經叛道」與「正義使者」的合體,甚至將自己操作成「雌雄同體」,此種「解放」與「陰晦」的混搭,成為「卡卡商品」的最大賣點。至於台灣將Lady Gaga譯為「女神卡卡」,其實也可寫實地將「卡卡現象」喻為一種巫毒式的宗教。一位曾經在人生挫折時期吸過毒、當過脫衣舞孃的女子,如今卻儼然成了無數信眾的「人生導師」,建立起「天生如此,相信自己」的教義,使卡卡在她的「競技場」(她不稱舞台)上,大肆潑灑甘露水,販賣她的膚淺救贖。
卡卡這個「文創產業」的奇蹟,巧妙地將兩個「救贖」組合在一起。救贖之一是那位大鼻子、矮個子的,有歌藝天賦的「史蒂芬妮」,用面具及奇裝異服的手法「隱藏自己」,「改裝自己」,卻宣示「相信自己」。救贖之二是被條條框框綑綁得透不過氣的大眾,寧願相信「無論你是誰,都是超級巨星」的卡卡催眠;當歌迷進入卡卡教堂,不但甘願成為卡卡的「小怪獸」,也公開釋放了自己心中的「小怪獸」。
因此,卡卡陷入愛謗交纏。一方面,卡卡是美國音樂工業操作下,包裝華麗、行銷精準的產物,讓她每一次出場都是文化學者口中「精緻的驚恐」。因而有人質疑,這位充滿震撼感的流行天后,一旦褪去生肉、蛋殼,怪誕的包裝,究竟帶來什麼?她自稱是「音樂加戲劇」,批評者則指她「時尚掩過音樂」,甚至說她不過是譁眾取寵的丑角。
但是,另一方面,「卡卡產業」如此狂賺海撈,也證實了在這「陷於人海,失去自我」的社會鐵律中,那些被「習以為常」所束縛的大眾,確實慕求一種「相信自我」的宗教。卡卡在她的「母獸宣言」裡為小怪獸打造「沒有偏見、沒有論斷,只有無止境的自由」的烏托邦;在這樣的結盟中,所有自認異類,及不願「習以為常」者,都能在她身上找到安慰與救贖。
卡卡的變裝,其實是「變造自己」,卻成了「相信自己」的代言者,這正是「商業宗教」的弔詭。有人說,卡卡是「衣不驚人死不休」,有人則說,看穿了其實只是「國王的新衣」;這類見仁見智的議論,又是「卡卡文創產業」的一大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