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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COMIC】「師」地保育戰
2012/02/27 03:08:40瀏覽984|回應0|推薦31

唯有安居  才有樂業的基礎

安全 法理 人情 

兼顧比例原則  但公共安全不能妥協

要脅妥協 混水摸魚

失此一隅 即無餘地.........

一座樹林若有充足的陽光和雨水,便能蔚為美麗的森林;但如果不適當疏伐而任其過度生長,也可能彼此擠壓或雜木叢生而引發森林大火,導致自己的覆滅。師大商圈今天的住商衝突,就是這樣一個社區生態失控的例子。

師大商圈由來已久,多年來店家和社區居民相安無事,是因為各式商店、餐飲提供了居民及學生的生活所需,一些特色小鋪也豐富了社區的文教氣質,雙方的供需得到滿足和平衡。但近幾年,當地「商圈文化」急劇倒向「夜市文化」的結果,居民和商家的關係開始惡化:嘈雜髒亂的餐飲迅速佔領巷弄,不斷向周邊住宅蔓延;優雅的特色小鋪被擠出街區,龐大的消費人潮則夜以繼日地喧譁,讓社區住戶不得安寧。

師大商圈屬文教住宅區,居民對於生活品質的期待,當然和士林夜市、饒河夜市的商業區居民不同。再者,師大商圈店家多為「外來」承租戶,他們專注經營,對社區的融入或互動並不積極,對居民的感受不太在意,這也和其他夜市攤商許多就是當地傳統住戶不同。表面上看,商圈的繁榮帶動房價和租金水漲船高,似乎對社區有利;事實上,高租金只是一樓住戶坐收其利,樓上住戶卻得忍受無止無休的噪音和空氣汙染。師大商圈的「異化」現象,是雙方必須共同解決的問題。

一個住宅商圈會如此無度地擴展,當然與政府部門的怠惰有關。如果說六米以下巷道不得作商業使用,市府為何會多年來坐視各色店面一家開過一家,甚至還讓師大商圈登上「優良商圈」的寶座;直到居民忍無可忍,才施展鐵腕拆除?要知道,政府的「不作為」就形同默許,會被店家誤讀為「合法」;俟經營者投入了可觀的資金和心血,政府卻突然跑來宣告違法,這和「不教而殺」有何兩樣?

再說,台北市六米巷道以下違規開店的情事,可謂觸目皆是;市府這廂對師大商圈大開殺戒,那廂對其他商圈或夜市的違規營業問題,能裝作視而不見嗎?官員固可推說違規處理是採取「不告不理」原則,其他商圈目前尚未發生類似問題;但政府若不設法從法令上作出統一解釋或根本解決,對自己運用公權力的「雙重標準」不感到羞愧嗎?若拿不出高明的辦法,這個問題一旦野火燎原,市府恐怕將窮於應付。

一個商業聚落的形成,並不容易,是人文、地理、社會和經濟條件日積月累的結晶。而商家的投資,包括商品及服務的提供,也都匯聚了庶民經濟中點點滴滴的智慧和心血,應該珍惜。就學生和民眾的消費經驗而言,許多人對那個街廓的食物、櫥窗和多元文化氣味,都曾留下難忘的生命記憶。從這個角度看,師大商圈的惡性發展固應遏止,但要用粗暴的行政手段將整個聚落一舉扼殺,顯非明智之舉。

如今,師大商圈的居民、商家、消費者和台北市政府要找到「四贏」之計,唯有從「藍海策略」去尋思。市府必須扮演更積極的協調角色,邀請專家或相關團體共同參與,促成居民自救會和商圈聯盟的對話,並制訂出彼此同意的經營規範。對商家而言,要取得居民的信任,必須更有效地自我約束,把自己當成社區一分子來思考自己的經營,並組成「管理委員會」來管理商家的行為。重要的是,商圈要拋棄「夜市化」的路線,鼓勵多元、異質的商家,以保留更優質的文教特色。至於「商業登記」太容易取得的問題,則可以用消防及衛生安檢來過濾,不能改善的商家就必須離開。

庶民經濟衝撞了庶民生活,引發師大商圈的住商嚴重對立,是件令人遺憾的事。但換個角度看,這就像森林需要疏伐一樣,各方看到這個商圈過度發展的問題,也了解已到了節制的時候。台北其實不缺一個夜市,但如果少了一個大學城的文化聚落,那就太愚昧了!



全文網址: 找出師大商圈「四贏」的藍海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6926395.shtml#ixzz1nW8fnp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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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大商圈」爭議愈演愈烈,住戶與店家兩個群體已高度對立。四百家商店今晚將關燈營業,讓社區體驗商圈消失的景象,而住戶自救會則反嗆乾脆永遠關門。台北市政府根據住戶的申請,聲稱將強力執法,似乎所有利害關係者只能等待著最後的決裂。

對於問題的解決方法,目前各種聲音都有。在住戶與店家的兩極意見之外,社區內不同意見包括師大學生也參與連署,又有人投書媒體建議增修文創法以保留特色店家。至於市政府高舉土地分區使用規則,也有人質疑執法並未徹底公平,是否應根據現況研議一套新的規範,合理管理,甚至可考量引進住戶參與的精神,以里民大會等可代表住戶意見的權力機構表達社區意向。林林總總的提議,可見關心此議題的已不只是社區居民而已。

所謂師大商圈問題的本質,目前呈現的情勢是住商之間勢如冰炭,其實真正癥結在於,師大商圈近年已從人文、小資情調的所謂「生活街區」,劇烈地「觀光夜市化」。由於商業利益高漲,一些優雅、靜謐、充滿人文底蘊的老店陸續被迫遷離,例如原本反映文教社區特色的老咖啡店被一攤攤服飾店所取代,小吃攤也擴張到影響住宅區生活品質的程度。

而這種劇烈的變化,難道不是與台北市政府錯誤的觀光行銷策略有關?最近發生「師大夜市」站牌被塗銷,但最先將「師大一」站牌改成「師大夜市」的始作俑者是誰?官方觀光宣傳一度以「康青龍」(永康街、青田街到龍泉街一脈的生活街區)的巷弄人文為號召,卻縱容出商圈變質的大怪獸;最難以服眾的是,如今對師大「夜市」開鍘,被質疑選擇性執法,公權力的回應卻是「不告不罰」、「不告不理」,這焉能視為合理公平的執法原則?難道分區使用管制的規定落實與否,竟可以「陰晴不定」?

如今居民惱怒生活變調,商家氣憤投資心血可能化為烏有,市府儼然義正詞嚴的執法態度實難服人。這種各方皆輸的局面,要如何解開死結?市府對分區使用管理的規範應作出合理的詮釋。



全文網址: 師大商圈紛爭之繫鈴解鈴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6923917.shtml#ixzz1nW6714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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溼地法催生多年,終現曙光。內政部長李鴻源將溼地法草案列優先推動法案,盼建立於法有據的「補償機制」,在溼地保育與開發間,找尋可貴的平衡點。

作家張曉風下跪為「台北的肺葉」請命,讓溼地的寶貴受社會各界關注。根據營建署提供的資料,台灣天然溼地面積約118.9平方公里,海岸和內陸溼地占全台面積的0.3%。

水利工程專業的李鴻源在上任第一場記者會宣示,溼地法草案將列優先法案,盼在今年送立法院審議。內政部也研擬好法律配套,未來若有溼地不得已要開發,須提出「補償機制」,即找出或另闢一塊「有相同生態機能的溼地」補回來。

李鴻源說,「溼地保育」是重要政策,溼地保育,能滯洪保水、淨化水質、穩定海岸,也提供生物棲地,對減緩災害發生及避免生態系統失衡都有極大幫助,更是因應地層下陷課題的解決對策之一,內政部將積極推動國土規畫,並將溼地變成防災滯洪的重要角色。

開發利用行為的迴避、衝擊減輕或補償機制,營建署提出「補償三原則」,首要步驟是「迴避」,第二步驟是「若確定無法迴避時,提出減輕及補償機制」,步驟三則是「申請補償機制」。

何謂補償機制?營建署指出,為取得經濟發展行為與生態環境保護間的平衡,溼地法草案明定,應提出迴避、衝擊及補償措施的要求。

營建署說,補償機制應以「零淨損失」為原則,也就是在溼地生態資源中,資源面積及生態功能都無淨損失,任何行為都不會對溼地整體生態環境,造成不可回復的衝擊。

長期關注溼地法立法的律師詹順貴,對於溼地補償機制也表示認同。

詹順貴表示,在溼地法未立法前,現行溼地開發,只要通過環境評估一道關卡,若溼地法順利催生後,增加衝擊補償機制另一道關卡,可作為環評審核考量。

此外,詹順貴說,補償機制使得開發商在需要申請開發或利用溼地前,須尋找另一塊溼地作為補償,增加開發商開發的成本,將讓開發商在決定開發利用溼地前,多一項考量。



全文網址: 搶救溼地/推溼地法 李鴻源促建補償機制 | 綜合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6925002.shtml#ixzz1nXTUPt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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