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雄是不是美國人?美國在台協會(AIT)說:對於是否曾發出證明林瑞雄已非美國公民的確認文件,事涉隱私,「只能問林瑞雄本人」。
AIT回答得好。林瑞雄是否已完成放棄美國國籍,取得了終極的「棄籍證明書」,而「不再是」美國公民,這一點林瑞雄自己最清楚,亦是宋楚瑜所確知,沒有打迷糊仗的空間。
也就是說,十一月二十五日前,林瑞雄若欲前往中選會登記為宋楚瑜的副總統搭檔,他必定知道,那個時候他究竟是擁有雙重國籍的美國人,或是只有單一國籍的中華民國公民?
他若已完成棄籍手續,取得「棄籍證明書」,依法自得以中華民國公民的單一國籍參選;但若屆時他明明知道自己尚未取得棄籍證明的終極文件,亦即明明仍是美國人,他還能硬闖中選會要登記為中華民國副總統候選人嗎?
林瑞雄必須以清清楚楚的中華民國單一國籍身分登記參選,這非但是法律所明定,亦是宋林二人對國家體制的最起碼尊重。若明明還是一個美國人,卻偏偏橫柴入灶硬要登記為中華民國副總統候選人,這豈不是「耍無賴」?
宋營說,林的國籍身分應由中選會查證,這句話在法律上沒錯;但林瑞雄在登記時,若明明自知仍具美國籍,卻偏偏非要登記,試問要將中華民國的尊嚴置於何地?
宋營別想且戰且走將此事操作成政治事件,因為這其實是一個一翻兩瞪眼的簡單法律問題。林瑞雄應持美國國務院發給的「棄籍證明書」前往登記,此時已非隱私,而是法律責任與政治義務!
宋楚瑜表態參選總統以來,立刻就產生了分裂泛藍的效應,但我們並未以此質疑他的參選資格,畢竟民主社會的公民參政權是可貴資產,應予保障。但這兩天傳出,他的競選搭檔林瑞雄仍有美國籍問題尚未明朗解決。這於程序正義不合,也凸顯了這組候選人毫無誠意。
林瑞雄從現身以來幾乎都在搞神秘,知名度不高並不必然是一短處,但他少談政見,卻總是語多玄機。政治人物的素質和吸引力,本來自有選民公斷,但這次揭露的美國籍問題,在台灣的公共論壇不是個輕鬆話題。宋楚瑜找他作為參選副手時,是否考慮過此一議題的嚴肅性?林瑞雄本人是否盤算過要如何向選民清楚交代?對參選資格如此避重就輕,已經不只是「放棄美國籍成立與否」的技術性問題,而是向選民承諾的誠信問題了!
台灣公職人員或參選人的雙重國籍問題,甚至只是綠卡等國外居留權的問題,都曾引發軒然大波。剛接任文建會主委的曾志朗為此受過監察院彈劾,2008年聲勢鼎盛的馬英九亦曾被此紛擾纏身許久。李慶安的例子更無庸贅言,雖然她最近官司獲判無罪定讞,但輿一面倒地撻伐,不但政治生涯毀於一旦,連個人誠信度、甚至司法公正性都為之嚴重受損;若只因官司判決無罪便曰「全身而退」,那是自欺欺人,民眾對此事的嫌惡感才是最終裁判。
以李慶安的例子為參照,林瑞雄的國籍問題恐怕比郁慕明所說的「嚴肅的法律問題」還要更嚴肅、更嚴重一點。法律面要釐清,也許不那麼難,是與否的答案總會有個了斷;但參選總統是何等莊重的承諾,宋楚瑜這組人馬,之前爭取到數十萬民眾連署相挺,競選路上更不斷向廣大民眾號召支持,卻如果證明了當事人心知肚明爭議難逃,仍把參選資格都視為兒戲,則難道一開始就用「先闖關試試看」的心態來加入賽局?法律和行政程序的論斷是一回事,以當事人的意圖來說,已是信用破產了。「政客有說謊的權利」?恐怕選民沒那麼好騙!
【2011/11/22 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