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局走到今日地步,馬總統應以促成王金平連任不分區立委,並續任立法院長為最佳安排。在這個前提下,馬英九及王金平所可選擇的是:一、高高興興地以正面的表述,明快促成此事;二、或是拖拖拉拉等到被外界挑撥離間到一塌糊塗,才出來收場。毫無疑問,當然是以前項為佳。
王金平的去從,牽涉到兩個問題:一、不分區立委的屆次;二、國會議長的體制。依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提名辦法規定:不分區立委以擔任一屆為原則,有特殊貢獻且黨有特殊需求者,得提名連任一屆。照此辦法,王金平因「有特殊貢獻且黨有特殊需求」,已連任一屆;他若欲保留立委身分,勢須轉戰區域立委,待贏得選戰,再回立院競選立法院長。但王金平已表明不參選區域立委,卻未說他不想再續任立法院長,僵局因此出現。
不分區席次原是政黨調節人事的重要水庫。例如:上焉者可以收納不善選舉的專業人才,下焉者可供政治酬庸;久經沙場的區域立委可藉不分區留在立院,經過不分區歷練者也可轉戰區域立委,且不分區席次也可成為政務官後備部隊的見習處。因而,不分區立委限定屆次,是不願其變成一塘死水,俾以發揮人事調度的機能。這個辦法對一般不 區立委可以一視同仁,但未必適用於國會議長,尤其不太能用於王金平。
以英制為例,下院議長也須回選區參選,但已演成在野黨禮讓的慣例,因此在選區即能「不競」而當選,遂能維持國會的傳承。唯英國的議長皆能信守政治中立、議事中立的原則,甚至連退休後亦不再參加政黨活動,因此「選區禮讓」的制度得以建立。
此制若用在中華民國立法院,即稍有出入。一、立法院長未必出身不分區立委,因而若在不分區立委提名辦法中作出相關規定,即嫌古怪。二、就國會或政黨的運作言,也宜保留院長人選的新陳代謝機制,若不限屆次而出現「萬年院長」,可能引伸出憲政發展的不虞效應。三、立法院長角色中立的傳統仍在發展中,如果其人藉院長地位涉入政爭,而又挾恃無屆次限制的勢位,則未必是憲政之幸。
現今的主角是動見觀瞻的王金平,則使情勢更形複雜。如前所述,英國下院議長即使退休亦不涉政爭;但王金平卻是競選總統、做副總統搭檔、出任行政院長,及「第三勢力」的熱門話題人物。也就是說,倘若今日不是王金平當立法院長而碰上屆次問題,而是另外一位沒有「第三勢力」這類話題的低調人物當此情勢;則即使是立法院長,有何一定不能「兩屆為限」?可見,問題不全在「院長」,而在王金平。
因而,這個話題雖然牽涉國會議長的傳承及不分區席次的調度原則等方面,最後仍要回歸到政治現實上。就立法院的情勢言,王金平的資望確實難以取代;且就現實政局的考量言,也禁受不起「第三勢力」的繪聲繪影。所以,在國民黨內規中加設「王金平連任條款」,促成王金平續任立法院長,殆是既可發揮「國會傳承」正面表述,又可迴避「馬王心結」負面效應的最佳辦法。至於說要拱王金平做副總統搭檔或做行政院長,政局已然混亂至此,難道還要馬政府與「第三勢力」共治?
如果馬王之間能有此默契,雙方就應各自收回「第三勢力」或「不宜為特定個人量身修法」的瑣碎言語;馬英九誠懇地以立法院的憲政傳承重託王金平,王金平則也不要貽人是以「第三勢力」挾持得來連任不分區立委的形象。雙方皆朝正面表述,亦以正面回應;政治本是「可能的藝術」,如此一來,對大局、對馬王二人皆是在「可能」的範圍之內施為,且也庶幾可給國人留下一個「藝術」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