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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COMIC】「日照」必有「餘蔭」!然而「樹與林」何在?
2010/12/28 00:34:03瀏覽1000|回應0|推薦32

頂客族、尼特族、飛特族、BOBO族、月光族、不滿族............

M型兩極對立社會    「思維貴族 」 依屬性族別所創造出的台灣的「多元世代族群」日益膨脹   這些流時潮語     卻也如蛹蟻鑽隙     不斷分化啃噬社會扶持依存信任價值  相對剝奪感將社會共生群系張力擠壓的日趨緊縮.......

涓滴失去抑遏漫成了洪流  不正常的社會現況將價值觀與責任感扭曲的不忍卒睹    心的刻度量尺  也變得狹隘市儈

政策立意導向著魔似的   被金權挾制牽著鼻子走  失去宏觀原則.....

不暢知生  焉論善死??? 乖謬倒錯

若整個社系永續運作  每況曲折

放任失衡無度   又何止災難一場...............

「嗯!日照中心?只是為了曬太陽,還需要蓋一個中心嗎?」衛生署長照體系規畫中,失能者的日間照護中心是相當重要的一部分,現行「長照10年計畫」也提供了日照中心的補助。但問起日照中心,許多人都「莫宰羊」,還誤以為是曬太陽的地方。而且,相較於近來政府宣布愈來愈多的幼兒托育和學費補助,台灣的「托老」福利還在萌芽,未來還有漫長的路要走。

比起台灣,日本人口老化問題更嚴重,不管是大城市或是邊遠地區均廣設日照中心,提供完善的居家環境,在白天照顧輕度、中度失能者,讓家屬可以正常工作,或得以稍事喘息。

衛生署96年起實施「長照10年計畫」,65歲以上老人和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如果需要日間照護中心服務,政府以公務預算補貼。一般家庭自付三成,中低收入戶自付一成,低收入戶則完全不用自費。

據統計,國內現有日間照護中心的使用率約七成左右,但隨著人口老化,日照中心的需求量會越來越大,在質量上恐有不足之處,政府需加緊腳步,籌設更多日照中心。

城鄉不均 8成日照中心集中北部

但除了數量不足之外,在長照體系社區式服務,日照中心更面對城鄉分布不均的嚴重困境。因為都會地區擁有較多的社會福利及醫療資源,目前全台有七八成的日照中心都集中在大都會地區。到了中南部偏遠地區,絕大部分居民可能連什麼是日照中心也搞不清楚,因為當地只有里民活動中心,哪有日照中心。

鄧素文強調,衛生署也發現這個問題,在長照服務法、保險法立法後,將設立長照發展基金,讓資源能夠均衡發展、平均分配,屆時將依照人口比率籌設日照中心。

但未來長照上路後,符合條件的失能者接受社區式服務,在日照中心接受照護,是否能和現在一樣,獲得補助?還是未知數。因為這又牽扯到保費高低。目前日照中心的收費就不便宜,以失智老人基金會承辦的萬華日照中心為例,日間照顧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早上8點至傍晚5點半,每月費用為1萬8000元,單日托老1000元。

每月1萬8000元,費用與一般托嬰差不多。如果沒有補助,對一般家庭來說,這是一筆不小的負擔。現在小朋友念幼稚園、托兒所,政府大舉推出給托育津貼,還有5歲以下幼兒免學費的福利;未來長照體系建立後,老人家每天也可坐著敬老車到托老所「 上學」,是不是也能享有和幼兒一樣多的補助,讓家屬、子女減輕一點負擔呢?

【2011/01/27 聯合晚報】

為求一個善終,真的有這麼難嗎?急重症患者一旦插管,就得等到死亡,才能拔除維生系統,這點早被醫界及人權團體所詬病批評。儘管立法院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但實際查閱相關細節,卻發現想要善終,仍是充滿障礙與困難。

僅3萬人簽安寧醫療意願

衛生署統計,目前國內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只有三萬多人,但每年死亡的有十幾萬人,大部分急重症患者都沒有事先簽署,未在健保卡上註記,萬一發生不幸,仍要經家屬同意放棄急救、醫院倫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等嚴苛條件,幾乎很難善終。

許多人將善終視為人生的福份,但修正草案中仍預留重重障礙、關卡。例如,病人如果想拔管,首先得取得父母、配偶及子女等三方的同意,其中只要有一人反對,就無法拔管。

標準嚴苛 善終仍有關卡

衛生署訂出嚴格的標準,目的在於防範醫療糾紛,但過於嚴苛的標準,還是讓善終成為遙不可及的夢想。子女如在國外 ,臨時無法聯繫上,如何解決?如果為了爭奪遺產,不孝子女不肯簽字,讓老父老母在病床上苟延殘喘,這又該怎麼辦?

儘管衛生署認為這是國人醫療改革的一大步,提供每個人第三次求取善終的機會。但似乎為德不卒,因為只要牽涉到遺產或親情等問題,就可能出現太多的變數。

平心而論,求個善終,應是人類最卑微的請求,但現實生活中,卻有許多人身上插滿管,一心求死,卻仍痛苦活著。政府不應以今天的修法成果為滿足,更應突破限制,讓更多人免除許多不必要的阻礙,身後一路好走。

【2011/01/10 聯合晚報】

立法院今天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讓安寧臨終更制度化。長期推動臨終緩和醫療的安寧照護基金會表示,法令中規定的終止心肺復甦條件實為嚴苛,實際上並不容易執行;但畢竟,修正案已讓法令開了一個窗口,讓更多末期病人得以走得更有尊嚴,值得欣慰。

安寧照護基金會執行長張嘉芳表示,今天法令通過的條件,在臨床上執行有一定的困難,因為光讓末期病人的父母、配偶、子女要意見相同,簽下「終止心肺復甦術同意書」,就會讓親屬感到莫大壓力,病房間的爭執不斷,對親屬病人都是折磨。

而不少醫師也不願意決定患者的未來,親屬也不想承擔家人生命消逝的責任,在此狀況下,要如何真正終止末期病人的心肺復甦?實務操作仍有許多困難。

但張嘉芳說,過去因為於法無據,許多已經邁向死亡的末期病人,還是得無止盡的救治、插管、急救,現在至少有明確的法令為依歸,可讓許多末期病人與家屬減少不必要的醫療處置與心理上的痛苦。

基金會認為,未來應推動病人自行預立醫療自主計畫。張嘉芳說,一個好的臨終照顧不僅是「急救」而已,應該包含整個臨終前的治療方式;因此,應該推動讓患者在有意識時,清楚表達意願,哪些治療與急救的項目要做、哪些不做,讓病患自己決定。

這樣一來,不僅可讓末期病人得到醫療上應有的照顧,在人生最後階段也可以有尊嚴的走,減少患者與家屬的彼此折磨。

【2011/01/10 聯合晚報】

鳩佔空巢..............搶錢都趕熱潮................

以鄰為壑  大幹一票   就算財富重分配  清算時那也是卯寅之數........

借來的總是要還的

可別一時財迷心竅     切記因果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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