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外新聞都充滿戾氣。在菲律賓,革職警官挾持虐殺遊客的凶案震驚全球;在台灣,罹癌阿嬤用兇殘手法殺死十一個月大的外孫,失業男子因太太摔壞他一只手錶,將七個月大的兒子倒吊拎在屋頂揚言自殺,六十六歲的兒子餵食長期中風的八十五歲母親農藥後服毒自盡……。
這些個案,原因不同,但都充滿戾氣。菲律賓警官的屠殺事件,使得該國腐敗的形象更趨定型化。警官已遭革職,竟仍能荷槍挾持外國遊客巴士;且揚言若不限時將復職令送到他面前,就要殺人。這是怎樣的社會及政治經驗,能使一名警官對行政當局做出這樣的政治勒索?此一疑問的背後所隱藏的政治腐敗豈堪想像?無論其中曲直如何,兇案警官的禽獸行為,他自身應負最大責任,卻也折射出菲律賓政治社會體制的腐臭敗壞。
五O年代的菲律賓儼如天之驕子,民生相對富裕,連民主也較鄰邦「先進」;當時,許多菲律賓來台僑生騎著「藍羚」單車、嚼著口香糖的身形,成為許多台灣人艷羨的對象。然而,曾幾何時,「不要變成菲律賓!」卻成了亞洲鄰邦共同的政治話題。此次警官殺人事件,可謂是菲律賓政治與社會的縮影;肇事的警官已被當場格斃,但幾可預言的是,菲律賓的政治及社會仍不可能改善!
社會戾氣,有時原因出自個人,如精神病;但有時與社會的制度與品質不無關聯。一名人生適應不良的阿嬤,可能殺了自己的外孫;一名對體制不滿的暴戾警官,就可能屠殺一車的觀光客。除煞化戾,除了要靠個人的修持,也要靠整個社會共同提升及努力。
不要變成菲律賓!這尤其是政治人物應當深思猛省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