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司法院長翁岳生在臨下台前,說出了「身在其位,椎心泣血」的重話,並譴責了政治踐踏司法。然而,當翁前院長身在其位時,並未能夠捍衛司法,只躲在權力大廈的角落旁椎心泣血,因而此刻的「重話」就不會擲地有聲了。
翁前院長在位時面對政治踐踏司法的現象,於公於私他都最有資格與責任起而撥亂反正。
就「公」而言,翁前院長是陳總統兩屆就職時的監誓人,而陳總統也兩度依憲法規定宣誓:「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因此,翁前院長既然認為政治踐踏司法以致「身在其位,椎心泣血」,那麼至少就應以監誓人的身分,要求陳總統確保憲法能被遵守,並進而以院長的權位排除政治踐踏司法的情形。
就「私」來說,陳總統曾是翁前院長賞識的得意門生,而師生關係在儒家的五倫關係裡,乃是比照「父子有親」來定其倫理之關係。因此,沒有人比翁前院長更有資格「教訓」陳總統,且如果他一直在旁盡其「師父」的義務,就不至於發生「身在其位,椎心泣血」的下場。畢竟,教不嚴仍應歸責於師之惰,翁前院長坐任自己的徒子徒孫「欺師滅祖」而踐踏司法,也讓他的卸任留下了一連串的驚嘆號和問號。
筆者曾經聆聽過翁前院長的專題演講,深深敬佩這位留德的公法學大師,竟非常熟悉美國在經驗主義哲學下所發展出來的「司法政治學」。九月二十六日,正是美國執行公立學校黑白種族解除隔離政策五十周年紀念日,翁前院長當知道做出這項畫時代判決的首席大法官華倫,卻曾被任命他的艾森豪總統說出:「任命華倫為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是我所做過最愚蠢的錯誤」的話。
然而,翁院長卻僅在卸任時放了個「起身砲」,此時卻已像是「金盆洗手」時擦拭出的「起身泡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