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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教合作新法/學校:別把企業嚇跑
2013/03/08 23:52:52瀏覽518|回應0|推薦0
「立意很好,但嚇走不少優良企業。」桃園縣一所高職學校原本不愁找不到建教合作企業,但學校主管人員告訴業者建教合作新法規內容後,業者「客氣的說要想一下」。

有的企業很快就說不做了,計畫轉向和大學合作,讓許多高職也慎重評估8月新學年建教班是否開得成。

新竹縣東泰高中也表示,新法確實出現問題,東泰安排學生與餐飲業、美髮美容業建教合作,採用新修訂辦法後,「原本合作多年的業者,幾乎少掉一半!」

桃園一所學校主管指出,新版建教合作幾乎以相同於勞基法的規範,為建教學生的權益把關,部分規範甚至比勞基法還嚴。

例如晚上8點過後不能上班、企業要交1.5個月薪資保證金,罰款5萬元起跳,這對不少企業都形成困擾。

「教育部一定要訂出可行的子法,否則推行建教合作難上加難」,學校不諱言,最近洽談的企業,包括科技產業、食品、連鎖便利商店等知名企業,都打退堂鼓。

就像政府開徵奢侈稅一樣,「交易」迅速降溫,這些企業都抱著一動不如一靜的心態,準備先觀望一陣子。

部分學校表示,過去曾向教育部反映,希望立法時不要忽略實務面,何況有些合作案真是學校千拜託萬拜託求來的。

現在立出來的法很有理想,但合作規範限制太多,業者認為過去都合作得很好,現在為什麼要立這樣的法,在難以認同的情況下,只好觀望或終止建教合作關係。

衝擊最大的餐飲業者認為,高職建教合作生很多是未成年學生,卻要比照勞基法,投保是最低工資1萬8780元。

薪水也接近這個數字,加班還另外算,乾脆找大學合作,還可以不受教生晚上8點不能工作的限制。

聯合晚報2013.3.8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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