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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歲嬰幼兒送托 中市家長可領托育費補助
2012/12/22 19:42:39瀏覽206|回應0|推薦0
獎勵生育,台中市府又要送紅包!

明年起,家有2歲以下嬰幼兒,送托給領有保母證照的本市協力保母,或協力托嬰中心照顧,家長可領取托育費補助,每月兩到三千元不等,減輕育兒負擔。

社會局呼籲,有意參與市府協力系統的保母及托嬰中心,明年元月15日前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請。

台中市社會局長王秀燕表示,為提振生育率,台中市推動一系列獎勵生育專案,例如新生兒出生,每胎有一萬元生育津貼。

夫妻一方未就業,自己照顧嬰幼兒,每月也有2500元的育兒津貼等。台中市婦幼福利多,明年元旦,育兒支持方案上路後,好康又添一筆,希望能幫年輕夫妻打造友善育兒環境。

由社會局推動的「育兒支持─平價托育服務方案」,是台中市獨有的育兒福利措施,凡設籍台中市,家有未滿兩歲嬰幼兒,送托給領有證照的協力保母,或協力托嬰中心照顧,有以下二種不同補助標準:

一、目前已獲內政部托育費補助的家庭,每月可再獲市府補助三千元托育費。

二、因為條件不符,未能獲內政部補助托育費家庭,也統統納入育兒支持方案補助行列,每月補助二千元托育費。

王秀燕局長特別強調,這項補助的前提是,嬰幼兒送托的保母,一定是擁有合格證照的協力保母,或協力托嬰中心聘任的。

至於要具備「協力」資格,有一定「門檻」限制,包括領有證照的合格保母,並加入本市社區保母系統,接受輔導,管理及考核規範。

換句話說,協力保母有一定的把關機制,「素質」相對有保障,能提供家長安心選擇管道。

不只如此,凡加入協力保母系統者,連托育費收費標準都要接受約束,不能漫天喊價,而且自申請參加日期起,二年內不得任意調漲費用。

加入協力托嬰中心系統的,包括聘用的保母資格,及收費規範等,均比照協力保母辦理。有意參與協力系統者,明年元月十五日前分別向所屬的社區保母系統或社會局申請。

華視新聞2012.12.22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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