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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證代課教師表現優 可直接續聘
2012/07/13 01:14:45瀏覽417|回應0|推薦0
以往不論表現再怎麼好的代課、代理老師,聘約到期後想要繼續教下去,仍須再參加考試;因此必須離開原來的班級,造成師資不穩定。

教育部最近修正辦法,表現優良的代課、代理老師如果有教師證,學校可直接聘任。

教育部國教司指出,代課、代理老師最多一年一聘。依現行規定,即使表現很好的老師,如果聘約到期,想再續任,仍要跟其他老師一樣考試。

造成班級年年換老師,對學校和老師都不好,各縣市對此問題反映多年,希望教育部解決。

教育部最近修正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修文,只要是資歷3個月以上的代課代理老師,本身已有教師證,且經教評會審議有優良表現,學校可直接續聘。

但為公平起見,最多只能續聘兩次。

國教司說,以1年1聘的國中老師為例,第一年聘約到期,如符合條件學校即可直接續聘,最多兩次,該老師可做3年,學生可不必年年換老師。

此外,現行辦法規定中小學聘任兼任教師,都要有教師證,但包括音樂、美術等藝術才能師資,很多沒有教師證。

教育部修法鬆綁,中小學藝術才能班因課程需聘兼任教師,只要有藝術相關專長,不一定要有教師證。

對教育部修法讓學校可續聘優秀代理老師,全教會秘書長吳忠泰表示,贊成教育部穩定代理教師師資,但他表示,最好還是聘任正職老師。

吳忠泰也批評,教育部雖讓學校可續聘代理老師,代理老師暑假無薪狀態沒有改變;教育部不改變聘期和給薪方式,等於口惠而不實。

國教司長黃子騰說,教育部修法是為解決代理代課老師流動性高的問題,讓教的好的老師可做3年,跟為了解決代理老師暑假無薪是兩回事。

聯合報2012.7.13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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