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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9 14:54:16瀏覽139|回應0|推薦0 | |
常有代課教師對我抱怨:和其他老師相比,不屬於自己的雜事只會多不會少。
工作時數與時薪換算後,比便利商店的員工還不如,有時候覺得自己更像打雜的工友,更別說還得上台教書了。 教育部稱,代課、代理教師應比照專任教師,不得在補習班任教或當家教;如果學校請不到代課教師,教育部會請地方政府建構統一媒合平台。 我又不得不對台灣教育感到憂心了。代理教師,本應有正式教師資格及相稱之教學能力,薪資福利不應與正式教師落差過大。 然教改至今,已衍生出另一型態,即「代課老師」,實際可名之「工讀老師」,因其兼課條件常以大專院校畢業即可,甚而某些偏遠學校於一招、二招不成後,再度放鬆條件。 非教育專業者、無教育經驗者,甚而教師證亦可省略。其條件之鬆,令人驚異。 由於代課老師薪資以授課時數計算,即便授課時數與正式教師相當,甚而超出,成本仍比正式教師便宜太多。 代課教師如此廉價,甚至無需支應各種福利,可以執行的級務及公事又等同正式老師。不難想像,學校為何出缺不招,寧用代課老師。 我相信許多代課教師在課堂中勝任愉快,但試想一名從未學習教育知識、理論、技術及未嘗有實際經驗之教師,是否能夠帶給學生良好的教育品質?只怕不見得。 教改十餘年,代課教師之素質、待遇有待加強仍屬輕描淡寫,與其將心思注重於旁枝末節,教育部何時才肯健全師資體制,還台灣教師、家長、學生一個優良的教育環境? 聯合報20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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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