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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三支柱”撐起瑞士養老保險制度
2011/10/05 20:55:36瀏覽1116|回應0|推薦2
瑞士的養老制度被國際養老保險問題專家公認為是世界上“最現代的養老金制度之一”。

瑞士聯邦公共養老基金“帕布利卡”(Publica)投資組合經理、高級金融分析師吳娟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時指出,中國在考慮引入“401K”計劃時,保障投保人的利益應是真正出發點。

吳娟認為,相比401K計劃,瑞士養老制度成型更早,實施更為嚴格。

經過幾十年風雨,特別是2008年以來金融風暴的考驗,瑞士退休金體制的公平、高效及穩健得到專家的肯定。

德國在2006年就借用瑞士經驗,對該國養老體制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吳娟介紹,瑞士的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在“黃金三支柱”上。

根據這一體制,每個在瑞士擁有工作權的人,不論國籍,包括不在瑞士居住的跨邊境工作者,都被強制性列入此體系中。

社會保險AHV和傷殘孤寡保險IV是第一支柱,其資金流入了聯邦政府負責管理的AHV基金,屬於國家統一保險。

它保障了在退休和不幸傷殘后保險人、以及保險人不幸死亡后其家人的基本生存條件。

第二支柱是職業養老保險BVG,某種意義上,BVG類似美國的401k計劃完全基金式的養老保險制度。第三支柱是私人養老保險,它使個人和家庭可以主動規劃未來。

具體而言,第一支柱AHV基金於1948年創建,體現的是人道主義關懷,旨在保障每個公民基本的有尊嚴的生活和社會安定團結。

它由雇員和雇主共同承擔,按工資一定比例繳納;對AHV基金貢獻大小不同的人退休后所得的年金差別小。

AHV遵循現收現付原則,即退休人領取的AHV是正在工作的年輕一代所繳納的資金。這樣的隔代契約特征決定了AHV必須統一管理。

第二支柱職業養老保險BVG實行個人賬戶積累制,由雇員和雇主共同繳費,繳費和投資收益免稅,只在領取時征收個人所得稅。

BVG類似於美國的401K計劃,但仍有很多不同之處。首先,BVG與其他兩支柱一起編入了瑞士憲法,人人必須遵守執行。

而401K被寫入美國《國內稅收法》,雇員雇主有選擇執行的權利。其次,瑞士法律還規定了雇員和雇主繳納BVG的最低工資比例,鼓勵多繳,但不可無限制多繳。

此外,瑞士6000多億法郎(約4.5兆人民幣)的BVG基金分散在2000多家獨立於企業的基金里。

公務員有公務員養老基金,許多大企業有自立的BVG基金,中小企業有的扎堆組建了行業BVG基金,有的選擇性加入某個BVG基金。

所以,中小企業成為許多BVG基金爭相招攬的客戶,刺激基金相互競爭,加強專業化管理。

吳娟指出,BVG基金的獨立性體現在自負盈虧上。首先,基金的投資不受企業左右,即便是某企業自建的BVG基金也沒有購買本企業股票的義務,將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動性放在第一位。

其次,企業效益不影響基金效益,避免了企業破產后雇員養老保險打水漂的慘劇。

瑞士《BVG監控法》允許職業養老基金對全球資產投資,允許它們在國際范圍內選擇托管行,但對其投資的金融產品有嚴格規定。

作為第一、第二支柱的有力補充,瑞士養老保險制度的第三支柱是個人在自愿基礎上放棄當前消費,將一部分積蓄存入封鎖性的私人養老保險賬號中。

對於每年繳付的此類私人養老保險金額,國家放棄一定額度稅收,鼓勵公民未雨綢繆。吳娟介紹,作為瑞士最大的養老基金,帕布利卡屬於瑞士養老保險制度中的第二支柱BVG基金。

這只基金管理著300多億瑞士法郎(約2250億元人民幣)資產,2008、2009及2010年被評為瑞士經營得最好的養老基金。(信息來源:中國證券報)

鉅亨網新聞中心2011.9.19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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