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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9/30 20:16:08瀏覽253|回應0|推薦0 | |
|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罰娼不罰嫖條款,大法官會議認定違憲,將在今年11月6日失效,失效前若沒有完成修法,將出現性交易無法可管的窘況。
行政院將社維法修正草案列為立法院優先法案。對於修法進度,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將全力以赴,他將拜會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兩名召集委員,希望盡早排入議程。 大法官會議在民國98年11月6日作成釋字第666號解釋,認為社維法第80條第1項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宣告條文在今年11月6日失效。 為了避免出現法律空窗期,行政院今年7月14日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授權地方政府成立性交易專區,若不在專區內合法場所從事性交易,娼嫖皆罰。 江宜樺說,社維法修法被行政院列為優先法案第三案,此次修法只牽涉到社維法第80條第1項,條文不多,並非審議整部新法案,應該不會來不及審議,目前沒有規畫如果沒有通過之下的替代方案。 江宜樺表示,內政部現在全力推動修法,他下周將拜會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及張慶忠,請召委盡早把案子排入議程。 如果真的到10月底還無法通過初審,內政部可能會請黨團將草案抽出委員會,逕付院會二讀,由朝野協商以加速審理,如果10月份情況仍不明朗,內政部就會開始想替代方案。 江宜樺說,性交易無法直接用行政命令規範,還是要走修法這一條路,內政部去年底、今年初就不斷提及社維法第80條第1項失效所帶來的後果,他希望立法院也能共同體會事情的急迫性。 聯合晚報2011.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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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