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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強迫購買 開放競爭防弊
2011/09/30 17:55:03瀏覽116|回應0|推薦2
台北市公立高中職傳出購買制服、書包出現學校與廠商價差過高,甚至淪為校方「小金庫」的爭議,中南部學校對此話題看法不一。

負責制服採購業務的高雄市私立樹德家商實習主任嚴品認為,「強迫購買、換款」是問題主因。

他說,過去制服由服裝科師生利用暑假縫製,當作實習課程也降低成本。隨著服裝科班級數減少,才改為委外製作購買,但都需經議價評比程序。

最重要的是「不強迫購買」,所以連學校對面的商家都有出售,與學校代購的制服競爭。

高雄女中合作社理事主席黃旺昌對他校傳出疑似「暴利」覺得難以置信,因為相關規定利潤不得逾二成,二成利潤裡包括經辦、行政等費用。

黃旺昌強調,學校只是代辦角色,不強迫購買,所以有許多廠商打出「買制服送學號」的售後服務與學校競爭,學校早已不是學生買制服的唯一選項。

台中市宜寧中學指出,學校的制服樣式是由學生班聯會表決選出,校方以公開比價方式找廠商製作,校方再將制服各項單價列出來,由學生自行決定要購買的數量。

學校沒有收取價差,早期是由學生直接付錢給廠商,後來因學生退費不方便,改由校方代收、代退。

新民高中則表示,學校邀老師、會計與總務等單位組成「制服審查小組」,請設計師設計出制服後,老師、學生可進行修改。

之前是用比價方式找廠商,後來由長期合作的廠商製作,過程公開、透明。

在「制服審查小組」的監督下,廠商製作的制服只要質料不佳、顏色有些微色差,都會被退回,如果廠商執意漲價漲太多,校方會重新招標找廠商。

中國時報2011.9.30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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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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