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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12 11:12:28瀏覽1211|回應0|推薦13 | |
賴總統到中南部勘災,若見到有人飄河求救,是該先查其是否違法進管制區,或先把人救上來再說呢?相信賴總統與其他父母官,都是「先救人再究責」。 那麼,建台高中生考科報錯案,先不管誰錯,既影響孩子未來前途,教部(與所轄的大考中心)不該緊急處理,讓23個學生先考試再說,也可考前要學生簽切結書,事後證明錯在學生,再註銷其考卷,不是嗎? 教部原跟該私立高中切割,但據大法官釋字第382號,「私立學校在實施教育之範圍內屬於行政機關」,無法切割也要共責。教部若珍惜黃金救援時間,責任自然歸高中老師,全民損失也只是增設一個考場的成本。 教育部不作為,現在變成學生與教部的官司,以及「一年的青春要如何計價」的問題。 當然教育部可說有設立機制,要學生到大考中心網站註冊後查考科是正確為由,把責任推回學生。但我問了一位天龍國的高中老師,他們班同學也都沒上網查證、只是僥倖未出錯,都市學生如此,鄉下孩子又會如何呢? 在此制度下,出錯的也不只是老師。2021年,教育部花了大筆經費委託製作維護的學習歷程資訊系統,便發生硬碟毀損的低級操作錯誤、影響七千名學生的升學資料,當初老師可加班去替錯誤善後、先護學生權益,為何教部這幾天不能緊急加班,先護學生權益呢? 也有人說不該「因咽廢食」,但有異味後咽到,不能檢討這個「繁瑣升學制度」的食物嗎? 附記:除系統毀損的低級操作錯誤,自112年起,大考中心提供給集體報名高中的資料,還發生六項錯誤。教部人員都有這麼多疏失,如何要求高中端行政萬無一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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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