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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3 11:39:56瀏覽1023|回應1|推薦17 | |
我們常常聼人說:「施比受有福。」這句話在寬恕一事上的確得到印證。 人與人相處之所以有寬恕的必要,是因爲別人有心或是無意的一句話、一個行動,有時候讓我們的身體或是心靈受到了創傷。 中傷別人的人,如果自己發覺了,因而懊惱,想求對方的諒解,那麼被害者的真心寬恕,能夠幫助加害者,讓他們的心靈從懊悔的桎梏中解放出來。 可是更多的時候,加害人或是不知道自己無心傷害了別人,或是根本不願意承認錯誤,更遑論請求被害人的諒解了。 在這種時候,被傷害的人爲了使自己從“被害者”的心態中解脫出來,爲了讓自己不再陷於哀傷心情的泥沼裏,我們更要寬恕那些無意甚或有意傷害我們的人。 當然,寬恕並不表示我們從此就把從前受創的記憶忘得一乾二淨。傷害的疤痕,不論是身體上的,或是心靈上的,都不是那麼容易就可以消失忘卻的。 即使如此,寬恕幫助我們把從前的傷害記憶升華,隨著我們真正的願意寬恕別人,我們的内心變得溫柔,不再尖刻;我們的内心充滿慈愛,不再仇恨;我們的記憶也要從詛咒變成祝福。 我們的心靈因爲寬恕而得到自由。 (讀盧雲之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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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